荃灣寶馬違泊拒讓救護車!救護員下車指揮免碰撞 網民怒批籲舉報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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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救急扶危,其他駕駛人士見狀都會讓路。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在8月8日傍晚6時許流傳1段影片,長約15秒,可見現場是荃灣鱟地坊24號、鱟地坊小販市場對開,有1輛掛着中港兩地車牌的寶馬私家車違泊在上址右邊馬路,左邊合法泊車位泊滿私家車。當時有救護車駛至,雖沒有閃燈鳴笛,但需要從寶馬和另一邊停泊的私家車之間慢慢駛過,現場甚至有救護員下車視察情況和指揮,防止任何車輛遭刮花。

寶馬違泊在右邊馬路,左邊合法泊車位泊滿私家車,救護車要從寶馬和另一邊的私家車之間慢慢駛出,現場更有救護員下車指揮。(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網民:即使救護車無響,都應該要讓

樓主表示當時「寶馬內有司機,卻不讓路畀救護車」。影片引來許多網民留言批評寶馬司機,直指「可以1823舉報佢啦」、「即使救護車無響,都應該要讓啦」、「違泊仲咁囂張,送佢一程啦」。

路牌寫明早上7時至晚上7時禁止違泊

根據Google實景地圖,2024年5月拍攝現場環境,路牌寫明早上7時至晚上7時禁止車輛在上址泊車,除非的士上落客或泊在左邊合法泊車位。換言之,片中寶馬司機違例泊車,俗稱「牛肉乾」的違例泊車定額罰款2026年1月1日起由320元增至400元。

2024年5月,路牌寫明早上7時至晚上7時禁止車輛在上址泊車,除非的士上落客或泊在左邊合法泊車位。換言之,片中寶馬司機違例泊車。(Google實景地圖)

救護車一旦閃燈鳴笛 司機拒讓罰2000元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46B條,在道路上的車輛的司機必須讓路或採取一切可能的行動讓路給任何正在響鐘、發出警報聲響、鳴鑼或發出閃光警標的警車、消防服務車或消防裝置、救護車或海關服務的車輛,違者罰款2,000元。

(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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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地少車多,不時發生違例泊車情況。本港有男子於6月8日在Facebook群組「黃大仙區友(黃大仙,新蒲崗,鑽石山,慈雲山......)」發帖表示,當日正值下雨,自己行經新蒲崗寧遠街越秀廣場址麥當勞地舖旁邊行人路,發現有1輛的士離奇停泊上址簷篷下,仍留有足夠空間讓其他人行經簷篷下方行人路,避免淋濕,而其他途人撐傘經過的士旁邊。

樓主見到有的士離奇停泊在麥當勞對開的簷篷下。(Facebook群組「黃大仙區友(黃大仙,新蒲崗,鑽石山,慈雲山......)」圖片)
其他途人撐傘經過的士旁邊。(Facebook群組「黃大仙區友(黃大仙,新蒲崗,鑽石山,慈雲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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