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東鐵羅湖站MMA!港女激戰阿伯:你搞我先 後續更衰:東武線
【港鐵/MMA/北上消費】星期天是回港高峰期,乘搭港鐵人多擠逼應互諒互讓。本港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瘋傳多段影片,港鐵東鐵綫羅湖站列車內,因人多發生衝突,有1名女乘客與阿伯激烈爭吵,當中女方指控阿伯「你搞我先㗎!」,阿伯則反駁「我點搞啊!」,並推撞乘客向女方步步進迫。有被推撞的男乘客不滿,與阿伯爭執打架,旁邊乘客走避,多名乘客勸架「冷靜啲」,女方則一直咆哮喝罵阿伯。目擊者透露,最終女乘客在上水站下車,男乘客則「笠水面懵懵阻住成車人」,到沙田站才下車登記。
事件引來網民公憤,「嘥人時間好X街」、「而家香港啲人真係野蠻!」,又感嘆「殺戮都市,新香港」、「東鐵線變東武線」。另有網民認為應報警處理,「嘈交永無輸贏,都唔知嘈嚟為乜,覺得有事咪報警處理」。
「星期日(8月16日)晚10點羅湖人多到有衝突」。有乘客於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發布影片,顯示港鐵東鐵綫羅湖站列車內,有多名男女因事爭吵推撞。
東鐵羅湖站列車MMA!與阿伯激戰 女乘客咆哮:你搞我先!
第1段影片看到,東鐵列車內多名乘客正在推撞,有女乘客咆哮「你搞我先㗎!做乜嘢啊你而家!」,穿黑衣戴黑帽阿伯激動反駁「我點搞啊!」,並推撞乘客向女方步步進逼,被推撞的粉色衣服男乘客不滿,反推撞阿伯喝罵「你點X樣啊!」。雙方激烈衝突推撞,旁邊長者乘客避開,女方則高呼「佢打人啊!佢打人啊!」,多名乘客勸止「唔好郁!唔好嘈!冷靜啲!」,唯女方繼續喝罵「有無搞錯啊!」。
第2段影片看到,雙方仍在爭執,有乘客大聲勸阻,「大家落車返屋企唔好再勞嘈!為咗小朋友唔好勞嘈!」,然而女乘客仍在咆哮「佢想打我先㗎!」。
第3段影片則看到,女乘客一行人於上水站下車,惟停留在閘門前擾攘,喝罵「搞錯啊!佢唔落車喎而家!」。影片至此結束。
目擊者爆結局:阻住成車人
樓主補充,「個女人雖然好煩,不過去到上水佢哋自願落車。反而粉紅衫男兇狠完就即刻笠水面懵懵阻住成車人,去到沙田站咪又要落車登記」。
網民批離譜:而家香港啲人真係野蠻
網民看後紛紛批評離譜,「搭火車逼到打交,不知所謂,都唔知有乜好爭同搶」、「而家香港啲人真係野蠻!」、「你知唔知嘥人時間好X街」、「好明顯仲有好多活動空間,都唔知嘈乜X嘢」,又感嘆「MMA是日常」、「羅湖站上車經常都有㗎啦,一係就撞到,一係就搶位」、「而家香港日日都係呢啲畫面,煩唔煩?」、「殺戮都市,新香港」、「東鐵線變東武線」。
亦有網民建議有爭執應找港鐵職員和報警處理,「嘈交永無輸贏,只會不停嘈吵,郁手打交,又快唔過手機同CCTV,都唔知嘈嚟為乜,覺得有事咪報警處理」。
港鐵範圍滋擾其他乘客可罰款5,000元
根據《港鐵附例》第25條「乘客不得造成滋擾」,任何人不得在列車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份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行為,違者最高可罰款5,000元。
襲擊罪可判監禁
另外,推撞他人可能涉嫌觸犯襲擊罪。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1年;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