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開麵包店5個月蝕80萬結業!生意好租金貴 嘆倒貼幫業主打工
香港開店,生意好不等於賺到錢。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帖,自言開麵包店5個月,「日日忙到爆」,最後「蝕80萬離場」,決定結業。樓主慨嘆,在香港開實體店最恐怖「唔係無生意」,以為生意好,但「每日其實係倒貼緊錢幫個業主打工」。不少人同情及鼓勵樓主,更有「過來人」分享經驗,認為做麵包的毛利低,在租金人工壓力下,小店難以競爭。
開麵包店「日日忙到爆」 計算租金人工材料後發現大蝕
樓主在Threads發帖,開麵包店期間「日日忙到爆」,結果要蝕80萬,5個月以來學到最深刻的一課,是創業後「最恐怖嘅唔係無生意。而係你以為自己生意好到不得了,但原來交完租、出完糧、扣埋瘋狂上升嘅原材料成本,你每日其實係倒貼緊錢幫個業主打工」。
他表示最近決定忍痛結業,「正式宣告解脫」,形容是「交了80萬學費」,希望用個人經歷提醒網民,在香港開實體店「真係要諗清諗楚」,又邀請網民「入嚟圍爐,或者分享下依家實體店到底仲可以點生存」。
樓主自言天真 以為新鮮即焗麵包有優勢
樓主認為消費模式轉變下,實體店的租金和人工是「硬傷」,「我之前仲天真到以為新鮮即焗嘅麵包會有優勢,現實真係狠狠地一巴掌打醒我」。有網民認同在香港做實體街舖難以生存,網購平台產品「平得多送上門仲唔使錢」,亦有網民建議樓主改開「格仔烘焙店」,把位置分租給不同人上架作品。
過來人︰賣麵包毛利低 租金貴人工貴
不少「過來人」分享經歷,指即使多人光顧也不代表「賺好多」:
「我係前麵包師傅,做飲食真係唔好做麵包,由麵粉>打麵>按板>發酵>入爐>出爐,成個過程時間長又賣唔到貴,如果原材料加價,你賣又唔可以跟住加,如果間鋪係排哂隊先叫有錢賺,到你排哂隊業主又有機會搞你,做蛋糕就比較揾錢。」
「過來人。賣麵包毛利低,租金貴人工貴,請人艱難。競爭大選擇多,除咗同小商舖競爭仲要同大財團鬥,香港人又注重健康,好多人早餐都未必食麵包,食麵包嘅都未必買好貴嘅。做麵包蛋糕類生意的確好困難。好多大型嘅麵包舖,響大陸設廠,麵包蛋糕都係用機器做。」
「我開點心鋪,2年半,賺過3個月錢,每個月都蝕錢,宜家仲有半年就完約,就來解脫了。」
「外人以為賺好多,其實根本唔係,人工同材料成本永遠都係掙扎點,第一下租錯咗,就永遠減少唔到」。
網民們留言打氣,樓主感謝之餘,又表示「依家香港餐飲零售真係步步驚心,我呢5個月當係上咗人生好寶貴嘅一堂課」。
有網民質疑定價出問題
有網民提出質疑,認為如果生意很好,短期內蝕80萬並不合理,「5個月蝕80?你開鋪入貨都60至70…你定價出現問題」、「但數唔係計好才入場?會有偏差,但應該不是5個月都挨唔到。」有網民追問細節,希望了解他蝕錢原因,「介唔介意講吓租金?人工?大頭嘅成本支出同埋收入?」。若按樓主所說的80萬平均計算,5個月即每月約16萬元,每日約5,300元。不過,樓主沒有交代這80萬是否包括裝修、焗爐等開業投資,抑或純屬營運虧損。
在店內焗麵包出售 須領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
想在香港開麵包店,除了租金及人工,開業前亦要處理牌照。據食物環境衞生署資料,經營的食物業如涉及出售在本港樓宇內烘製的麵包及其他烘焙食品,須申領「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若製造或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則須申領「食物製造廠牌照」。不過,若在持牌普通食肆內烘焙,則毋須另外申領該牌照。
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天罰款900元。
至於飲食業整體生意,政府統計處今年8月4日公布,2026年第二季食肆總收益價值臨時估計為272億元,按年升0.4%;扣除價格變動後,以數量計按年跌0.4%。同期食肆購貨總額臨時估計為88億元,按年升2.5%,升幅高於收益。統計對象為食肆,沒有分列麵包店。
(Threa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