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已檢控禮頓 正研港鐵責任 議員:應拒付項目管理費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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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線紅磡站自2018年被揭一連串工程問題,獨立調查委員會上月發布的最終報告,裁定港鐵及禮頓須對各自管理及監察系統出現嚴重失誤負責。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今日(3日)披露,屋宇署上月15日已據第123章《建築物條例》檢控禮頓;並研究港鐵責任,適時將按《委託協議》作出跟進。
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政府應進一步披露屋宇署現時按哪條條文檢控禮頓;同時指,工程倘涉及任何欺詐罪行,當局可按照《委託協議》的相關條文,拒絕向港鐵支付全數項目管理費,甚至要求作出賠償。
屋宇署表示,已向禮頓發出傳票,有關聆訊定於2021年1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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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局長陳帆今日出席立法會會議,首度披露屋宇署於今年5月15日按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向承建商禮頓作出檢控;且正審視獨立調查委員會上月公布的最終報告研究港鐵的責任,適時會按雙方簽訂的《委託協議》作出跟進。

然而,禮頓會否被列入政府工務工程投標資格的黑名單,並禁止參與往後的政府工務工程及港鐵鐵路工程項目。陳帆則指,發展局2018年10月向禮頓「停賽」15個月,故現時相關罰則仍生效,當局會繼續研究有否任何新安排。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政府應進一步交代以《建築物條例》哪項條文檢控禮頓。(余俊亮攝)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成員、公民黨陳淑莊表示,政府應進一步交代現時按照《建築物條例》哪項條文檢控禮頓。同時她亦不排除,稍後會有其他分判商因其他串謀詐騙、貪污等罪行被起訴。陳淑莊指出,政府正審視港鐵責任,倘工程項目涉人命或詐騙事項,當局可按《委託協議》相關條文拒付港鐵工程項目管理費,並進一步追討箇中損失。

前九鐵主席、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則指,發展局早前已向禮頓作出相關規管,禁止其參與政府工務工程、建築及道路工程合共15個月的投標資格。惟他表示,現時港鐵轄下的鐵路工程仍接受禮頓投標,政府亦曾回應由港鐵自行決定,稱不能接受其說法。

田北辰:港鐵應考慮全球招標方案

田北辰解釋,政府是港鐵大股東,發展局已罰禮頓停賽,港鐵應跟隨相關決定。而發展局現正檢視調查委員會的最終報告,以決定會否對禮頓作出任何安排。他預料,禮頓永久列入黑名單的機會較微,但會延長禁止投標工務工程的時間,亦希望當局能一併禁止其關連公司的投標資格;港鐵考慮全球招標方案,以吸引更多承辦商競投。

前九鐵主席、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預料,發展局或會延長禁止禮頓投標政府工務工程的資格。(余俊亮攝)

屋宇署:明年1月27日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屋宇署表示,已就沙田至中環線項目紅磡列車停放處建造工程欠妥情況的指控完成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及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屋宇署已按照《建築物條例》第40(2A)(a)(ii)條下的罪行條文向獲委任進行有關工程的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即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提出檢控。裁判法院已向有關建築承建商發出傳票,有關聆訊定於2021年1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由於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宜透露進一步資料。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2A)(a)(ii)條,與任何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准許或授權在進行該等工程時加入或使用任何物料,而該等物料並未按照根據《建築物條例》就該等物料所規定的方式而混合、預備、應用、使用、豎立、建造、放置或固定,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