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高層與夫超市盜竊 欲上訴終院 官稱僅包裝舊理據拒批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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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與其骨科醫生丈夫,涉嫌在黃埔花園Aeon偷取刺身等1600元食物,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偷竊罪成,遭罰款5000元。兩人早前就定罪提上訴,指被調查警員誤導才作出招認,被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兩人再向高院申請終院上訴許可證明書,今(5日)開庭聆訊。暫委法官姚勳智指上訴方只是將早前的理據重新包裝,不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遂拒絕批出上訴至終院之證明書。

女被告莊慧敏及男被告趙正宇。(凌子淇攝)
女被告莊慧敏是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感染及應急事務)。(資料圖片)
莊慧敏醫生亦曾與張竹君醫生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資料圖片)
女被告莊慧敏。(凌子淇攝)

兩名上訴人:趙名宇,47歲,骨科醫生,及莊慧敏,48歲,報稱醫生,莊案發時任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亦曾出席疫情期間的記者會。他們被指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個西瓜、1個蜜瓜、2包布丁、2包藍莓、2包刺身、1包壽司和1包雞,總值1,632.8元。兩人2023年被裁定盜竊罪成,被判罰款5千元。

上訴方再爭議原審官誤准供詞呈堂

姚官指,上訴方今次的理據是原審裁判官誤將被告的口頭招認和補錄供詞當作事實,姚官表示他已於上訴聆訊時裁定原審只是假設被告曾作出招認,經過分析後裁定招認自願作出。姚官直指,上訴方只是將早前的理據包裝成不同的詞句,基於不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遂拒絕批出證明書。

案件編號:HCMA 22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