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爭產案 法庭准暫緩部份禁令 以讓宗馥莉提上訴
娃哈哈集團創辦人、內地前首富宗慶後去年離世,其女兒宗馥莉成為接班人兼董事。宗馥莉的三名同父異母弟妹,指宗馥莉未按父遺願,為他們各成立一個有7億美元(約54.6億港元)的信託。他們在內地杭州和香港均展開訴訟。香港高等法院上月頒下非正審禁制令,禁制宗馥莉從一個與遺產有關的銀行戶口提取資產,直至內地法院有裁決。此外,宗馥莉亦需披露戶口的資產。
宗馥莉就禁制和披露命令申請上訴許可,高等法院法官今(26日)頒下判辭,認為宗馥莉的理據無合理勝算,拒批許可,又指她需保全戶口內的資產,否則日後內地法院的判決恐會變得無意義。但法官准暫緩執行披露部份戶口資產的命令,直至宗馥莉進一步上訴的裁決。
三名原告分別為宗繼昌、宗婕莉和宗繼盛,被告為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創投有限公司)。
官稱有需要保全戶口內資產
宗馥莉提出多項理據,包括涉案禁制令的目的是防止資產轉移,以助日後執行日後外地法院的裁決。法官則指,內地法院的裁決涉及三名原告,是否為涉案戶口資產的受益人。法官認為,需要保全戶口內的資產,否則日後內地法院的判決恐會變得無意義。
宗馥莉質疑文件不等同成立信託
此外,宗馥莉又指,涉案戶口的資產是否涉及成立信託,沒有值得需要審訊的重要議題,更遑論有可爭議的理據。她質疑即使其父宗慶後曾簽訂一份「委託書」,和宗馥莉曾和三名原告簽訂協議,但該些文件都不等同成立信託。惟法官認為,是否成立信託,需詮譯案中涉及的文件,這是需要審訊的重要議題。
是否成立信託屬審訊議題
宗馥莉亦質疑,原告在涉及戶口的權益並不確定,如戶口的資產不足成立指稱的信託。法官指這涉及如何詮譯涉案文件。原告在涉及戶口的權益並不確定,或成立指稱信託有困難,令成立該信託變成無效,都是需要審訊的議題。
法官因此拒批上訴許可,但批准暫緩執行部份宗馥莉需披露戶口資產的命令,直至她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的裁決,或有法庭進一步命令。
案件編號:HCMP277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