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開槍案|陳祖光指警員別無選擇 胡椒噴霧對精神異常者沒效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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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市廣場昨晚(15日)有一名男子持刀挾持女途人,警員發出警告無效後,兩名警員分別各開一槍擊中疑犯,疑犯其後送院不治。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前主席、立法會議員陳祖光今日(16日)指,胡椒噴霧對精神狀態異常或醉酒人士的效果並不顯著,事發時警員要在短時間內制止疑犯,開槍決定非常正確,「相信冇第二個選擇」。

持刀男子疑中槍捂肚在地上,警員則趁機扯走兩名女子。(Threads homanfat1007)

昨晚一名34歲男子在屯門市廣場一間餐廳內取走刀具,並在街上向途人揮舞,警員接報到場後,向男子發出警告、及使用一發胡椒噴霧均告無效。疑犯並挾持一名女途人,警員再發出警告後,兩名警員分別各開一槍擊中疑犯,疑犯送院後不治。

陳祖光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表示,警員使用武力有層次之分,由最低武力至開槍。就昨晚事件,他指警員使用胡椒噴霧「都好冷靜」,開槍決定非常正確,在短時間內要作出判斷制止疑犯,「相信冇第二個選擇」 。

前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第八屆立法會議員陳祖光。(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就警員開槍決定,他續說疑犯已有刀在手,即使警員身上有警棍,但作用與槍肯定不一樣。陳祖光又指,胡椒噴霧對精神異常或醉酒人士效果不顯著,指引中亦有說明,而且警員到場時並不會知道疑犯背景,無法預先判斷,只能因應對方反應作選擇。

陳祖光說,警員開搶有嚴格指引,「網上都搵到」,在三個情況下可使用槍械,一是要保護自已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二是拘捕嚴重凶暴犯人,最後是暴動情況。警隊訓練亦教導警員開槍要朝疑犯身體最大面積的地方,以阻止其繼續行兇。

警員及時趕至開槍,擊中疑犯。(網上影片截圖)
警員在現場檢走一把刀。(李家傑攝)

他續稱,警員開槍通常打身體最大面積部份,又形容要不打中要害是相當困難,強調警員開槍時的心態只想制止疑犯,「唔係想打死佢」。如疑犯只持刀,或者未必需要開槍,如警員感覺上仍可以制服或警告等手段制止,自然會選擇發出警告。

被問到今次事件中為何有兩名警員開槍等,陳祖光指當事警員再在短時間內作出判斷,「咁短一兩秒冇理由商量你開定我開」,認為兩名警員都作出正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