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告業主|敗訴訟費過百萬 小業主埋單冀換法團:有人食緊飯盒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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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告業主之二】灣仔富嘉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控告業主及租客沒有清空平台雜物,阻礙大維修工程搭棚,索償42萬元。法官上月裁定法團敗訴,批評其拒絕直接與業主溝通,把行政問題訴訟化,頒令法團支付控辯雙方訟費。

隨着官司落幕,巨額代價浮出水面——法團在今月業主大會上交代其訟費106萬元,還未計及3名被告的律師費。有業主擔心總額高達300萬元,預計每戶或要攤分約7萬元,有人慨嘆:「有人仲話食緊飯盒啊!」法團未有交代攤分方法,席間表示不同意裁決,聲稱被「屈」(誣衊),計劃上訴。

有業主表示因業權份數不敵「大業主」,業主大會淪為「一言堂」,反對打官司的聲音被淹沒。如今面對花盡積蓄供樓及大維修後,又要為打官司「埋單」,有業主計劃向民政總署求助,希望撤換法團。

【屋苑亂象・專頁】

近50年樓齡的灣仔富嘉大廈,法團向土地審裁處入稟控告其中三戶業主及租客,分別指他們不配合大維修及僭建導致工程延誤。(楊凱力攝)
近50年樓齡的灣仔富嘉大廈,法團向土地審裁處入稟控告其中三戶業主及租客,分別指他們不配合大維修及僭建導致工程延誤。(楊凱力攝)

法團2023年入稟土地審裁處控告一個單位的三名業主及租客,指控單位平台上的雜物阻礙工人搭棚,追討42萬元賠償。法官高麗莎去年12月裁定法團敗訴,指承辦商從來沒有要求清空平台,工人亦曾成功進入平台並且搭棚。法官又批評法團秘書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但事實上是「官僚主義的無能」,拒絕與業主協調,以訴訟手段加劇爭議,造成不必要的開支。 (另見稿)

法官頒下判詞後,《香港01》記者兩度到訪富嘉大廈向10名住戶查詢,大部分人稱不知道法團曾與業主打官司。少數知情的業主不知道法團敗訴,亦不知道法官頒令法團支付控辯雙方訟費。

蘇女士知道法團曾召開特別業主大會,議決是否入稟控告涉事業主及租客。她雖然不支持,但沒有出席,因自覺無法動搖結果。(楊凱力攝)

有業主反對興訟但沒投票:知道出席都冇用

蘇女士(化名)與丈夫住在富嘉大廈超過30年,她知道法團2023年4月中曾召開特別業主大會,議決是否入稟控告涉事業主及租客。她雖然不支持,但沒出席會議。

咁多年都知道出席都冇用,都係一言堂,我哋人微言輕……去到有咩用。
富嘉大廈蘇女士(化名)

「人微言輕」或可體現於業主所持有的業權份數。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業主每份業權份數相等於一票。翻查資料,富嘉大廈業權份數逾1,400份,有44戶業主普遍每戶只有18至25份。八個地舖所佔份數較多,介乎37至105份,當中兩個單位達100份。

富嘉大廈八個地舖所佔份數較多,介乎37至105份,當中兩個單位達100份。(梁鵬威攝)

小業主冀換法團不成功 憂攤分訟費耗盡積蓄

蘇女士的丈夫認為,部分持業權份數較多的「大業主」傾向支持法團決定,惟不清楚具體原因。大廈去年曾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新一屆法團委員,他說不少「小業主」希望換新血,投票給其他候選人,惟集眾人之力,業權份數仍不夠多,最終現屆法團主席連任。

法團敗訴需支付控辯雙方訟費,預計由業主攤分。二人雖然感到無助,卻不知可如何應對,蘇女士說:「真係要畀嘅時候都要畀㗎,都無辦法㗎,如果唔係一陣佢吿埋我哋咁點啊。我哋都唔知道可以點樣做囉。」

係香港做業主真係好艱難,我哋大廈個個有返咁上下年紀。係呀,層樓供完啦,又幾十萬維修,又唔知整過啲咩。維修完你又話有官司,我都唔知要夾幾多錢……真係唔知,真係好驚。
富嘉大廈蘇女士(化名)
大廈去年曾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新一屆法團委員,有業主希望換新血,惟集眾人之力,業權份數仍不夠多,最終現屆法團主席連任。(梁鵬威攝)

業主質疑法團沒提及訴訟費用 誤導業主支持興訟

反對打官司的業主李先生(化名)稱,法團由2023年決定控告小業主開始,一直未曾提及訴訟可能涉及的費用、敗訴的機會等。他憶述特別業主大會上業主不多,雖然有部分業主反對,惟業權份數不足以推翻決定,結果為513業權份數贊成,326份反對。他認為大部分長者業主未必明白一場官司的代價,法團未有交代清楚或誤導他們作出決定。

如果你選擇去土地審裁處告人,係會用幾多律師費,金額大定細,其實呢個都好關鍵,令到所有業主去唔去告。
富嘉大廈業主李先生(化名)
富嘉大廈法團今年1月15日在灣仔活動中心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交代2A單位訴訟判決。(楊凱力攝)

法團月中開會交代判決 稱被法官誣衊欲上訴

法團今年1月15日在灣仔活動中心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交代2A單位訴訟判決。有業主會後引述法團不同意判決結果,認為部分內容「誣衊法團」、「屈我哋」,包括誣衊法團不准工人開工、沒有與租客開會等,委員打算上訴到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富嘉大廈法團今年1月15日在灣仔活動中心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交代2A單位訴訟判決後離開。(楊凱力攝)

敗訴訟費料逾300萬元 業主嘆:突然間又叫我夾7萬8萬?

法團公布單其訟費達106萬元,有業主質疑連同辯方律師費有機會超過300萬元,法團未有直接回應,亦未有公布總金額及攤分方法。有業主關注是根據戶數還是業權份數攤分,管理公司代表建議就攤分方法尋求法律意見。

我退休啦,我冇乜錢㗎啦!有人仲話自己食緊飯盒啊!
出席富嘉大廈特別業主大會業主

有業主質疑上訴限期是否已過,促請法團評估上訴所涉的費用再召開投票,說:「如果上訴到去高院嘅,要洗幾多錢呢?你要畀個數出嚟,唔係一開始咁,乜都唔知就叫人投票」。

呢單官司打到呢到,我先知法團洗咗106萬,然後要一齊夾。單單都係咁,咁我點算呢?突然間又叫我夾7萬8萬?
出席富嘉大廈特別業主大會業主

除這宗敗訴案件,法團正控告另外兩戶業主,未有結果。(另見稿)

富嘉大廈法團主席韋艷嫦回應稱一切依足程序,有得到業主同意。(楊凱力攝)

法團:唔係立亂嚟 一切決定問過業主

記者會後向法團主席韋艷嫦查詢,為何法團拒與2A業主和解、目前就兩宗官司花費多少律師費、至今有否公開費用等。韋艷嫦回應稱一切依足程序:「唔係立亂嚟,法團有開過會,開過大會,問過所有業主做嘅。」

記者曾去信法團查詢,法團透過管理公司回覆指,管理委員會之運作及行事透過召開會議,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和大廈公契由集體決定。就個別處於司法中的案件,法團不作任何評論。

大廈去年2月的收支帳顯示顧問費達45萬元,有業主於業主大會上向法團查詢,他引述司庫當時回覆指「唔記得」。(梁鵬威攝)

45萬元顧問費目的未明 查閱合約每頁影印費5元

除了訴訟費用未明,法團過往部分開支目的亦不透明。有業主曾翻查大廈去年2月的收支帳,發現一筆45萬元的顧問費,遂於業主大會上向法團查詢。他引述司庫當時回覆指「唔記得」。李先生質疑:「如果係大維修期間,有特別顧問費,係合情合理。但當我哋問為何會出現呢啲金額時,法團有必要解釋,係究竟係工程顧問費?還是律師費? 」

有業主曾經要求查閱大維修工程合約,法團就每頁文件索取5元影印費。李先生慨嘆即使業主想關心大廈事務亦困難重重。

工程合約好大疊,幾百頁數, 想睇一睇都要咁樣。如果你借份畀我出去自己影印,都唔需要呢個成本嘛?⋯⋯我感覺到係有道牆喺到,係好想阻礙我哋業主去參與呢件事,去維護佢哋權力中心。
富嘉大廈業主李先生
灣仔富嘉大廈法團2023年入稟土地審裁處控告一個單位的三名業主及租客,指控單位平台上的雜物阻礙工人搭棚,追討42萬元賠償。法官高麗莎去年12月裁定法團敗訴。(梁鵬威攝)

業主欲撤換法團 考慮向民政總署求助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如有5%業主提出要求撤換法團管委會成員,管委會有責任召開會議進行議決。李先生表示會了解業主意願,如大多數業主認同,會考慮向民政總署求助並召開業主大會投票。

民政總署指,暫未收到相關求助。就這次法團敗訴的個案,署方2023年收到業主求助並安排申請「解決大廈管理爭議服務」,業主其後並沒有使用服務。

民政總署在2023至2024年度接獲63宗調解服務申請,涉及爭議包括公共設施維修保養的責任、法團管委會的運作、大廈維修工程的費用分攤的計算方法等。署方又指,調解是否成功主要取決於當事人是否願意接受以調解來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