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消防處不接受宏泰「唔好教人做嘢」論 若察覺應通報消防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今日(10日)第十場,首次有消防處代表在聽證會作供。「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早前作供指知道消防設備被關上、由另一承辦商掛牌,惟因行內「唔好教人做嘢」觀念根深蒂固,故沒有跟進。
負責牌照及審批的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表明不接受鍾傑文說法,承辦商若知悉電源被關上或有「警鐘唔響、水又無」等情況,應察覺到不只影響一個系統,便應立即通報消防處,讓消防處通知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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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函通知承辦商如遇系統失效應立即通報消防處及通知居民
姜世明在聽證會上表示,消防處早已發出通函,通知承辦商如遇到系統失效等情況,便應立即通報消防處,及通知居民。消防處繼而會有措施,包括視察、向大廈提供建議,加強消防安全。
不過,杜淦堃表示,通函中英版的翻譯不同,英文版只列出為「Defect(失效)」、中文版則「嚴重失效」,姜世明同意翻譯有改善空間。
宏泰指「唔好教人做嘢」 姜世明:或鐘唔響、水又無便應通知消防處
對於鍾傑文指因「行內唔好教人做嘢」的觀念,而沒有就消防設備被關上作跟進,姜世明表明不接受其說法,強調消防設備的目的在於保障居民生命,如承辦商知道消防設備電源被關上、無法發揮功用,或有「鐘唔響、水又無」等情況,便應通知消防處,好讓消防處通知居民。
兩個承辦商均有責任履行通報要求。
姜世明亦指出兩個承辦商均有責任履行通報要求。對於宏泰因知道另一承辦商已入SDN,因此沒有入SDN的情況,姜世明表示,專業承辦商應察覺不只影響單一系統,可能「會令警鐘無埋」,而若承辦商只得悉其中一套系統已入SDN,亦應理解仍有另一套系統未入SDN。
根據消防通函,消防承辦商是受委聘保養檢查相關系統,如發現失效便須通知消防處。他又同意物管公司有協調角色,指管理公司要加強關注委派的承辦商,若按物監局指南,物管公司監管消防設備是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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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則追問宏泰是否清楚SDN涵蓋內容,例如是否包括FAS等系統,並提出如宏泰不清楚SDN範圍,應否向物管公司索取SDN資料再作跟進。姜世明同意此做法,又指可致電消防處查詢,並強調系統保障市民生命,「不宜輕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