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勢較弱大廈居民應留在單位? 指揮官:可早少少逃生

撰文:陳萃屏 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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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今日(13日)第11場,其中3名曾擔任火警指揮官的各級消防處人員作供表示,一般而言,發生火警後應立即經樓梯逃生,如果遇上濃煙則立即返回單位。

有指揮官說一般情況下,居民應留在火勢不嚴重的大廈內,但現在回看宏福苑情況,火勢較弱的大廈居民「可以早少少逃生」,當時大部人亦選擇逃生。至於首幾座起火大廈居民應否自行逃生,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黃景文認為會更危險,估計當時「一打開門,走廊就見到濃煙」,火勢蔓延迅速,需要消防人員協助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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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宏福苑五級火專頁

2025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下午發生大火,消防行動至晚上,火勢仍持續。(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2026年4月13日,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第11場聽證會,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出席作供。(夏家朗攝)
張樂恒指,今次宏福苑大火是史無前例,火勢很少在縱向、橫向都蔓燃得這麼快,已超出搜救策略能應付的範圍。(資料圖片/林振華攝)

消防局局長:一般建議沒見到濃煙可離開大廈逃生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指不少成功逃生居民是搭電梯離開,亦有不少人在後樓梯、單位內離世,問消防處有否檢討。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桓是火警第二任指揮官,他表示一般建議是如果打單位的看見濃煙就返回單位,用濕毛巾封好大門的罅隙。如果看不見濃煙,不建議離開單位後乘坐升降機,應該經最近的樓梯離開,如樓梯有煙就應該返回單位。

陳健波再問高層住戶應否走上天台或前往防火層,張樂恒重申若見到後樓梯有濃煙,應馬上返回屋內和向消防求救,又稱即使經過今次大火,建議亦無改變。

2026年4月13日,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第11場聽證會,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出席作供。(翁鈺輝攝)

分區副指揮官:如遇濃煙應即返單位

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是大火當日第三任指揮官。政府代表、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問到對方如何決定疏散居民,林浩俊指疏散涉及屋苑居民,平日訓練需配合居民一起才做到。他又指消防人員會留意大廈樓梯數目及分佈,進行疏散演習。

被問居民疏散時應考慮甚麼因素,林表示需視乎身體狀況能否應付逃生; 其次是現場情況,如開門見到濃煙,應馬上關門。他續說,居民無辦法得知煙從上層或下層產生,「貿貿然逃走承受風險仲高」,故回家封門是較合適做法。

消防處:現在回看火勢較弱的大廈居民「可以早少少逃生」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恒則問到,火警初期部份大廈火警不嚴重,宏志閣亦沒受波及。這些情況下,居民應留在原址,還是離開大廈?林表示,一般情況應留在大廈,但現在回看宏福苑情況,火勢較弱的大廈居民「可以早少少逃生」,當時大部份居民亦選擇逃生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引述英國指「Stay put(留在原地)」不可行,建議聽到火警鐘就帶同「逃生三寶」離開單位,若有濃煙則應留在單位中等救,林浩俊同意。

2026年4月13日,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第11場聽證會,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出席作供。(翁鈺輝攝)

副消防總長:首幾座起火大廈居民自行逃生更危險

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是當日第四位指揮官,是當中職級最高。他接受李澍恒盤問是指,疏散有兩個定義,一是居民自行疏散,居民應帶同「逃生三寶」、觀察走廊是否有煙並經樓梯離開;如有煙便要返回自己單位,或到較近的安全單位,不要往天台走。另一種疏散,由消防協助帶離現場。

李澍恒關注首幾座起火大廈的居民應否自行逃生。黃景文認為會更危險,估計當時「一打開(門)走廊見到濃煙」,如此應該返回單位用膠紙封好門罅,到房間內見到馬路的地方,或用照明系統呼救。

李澍恒再問到是否都要因應情況,黃景文稱若「時間早」的確應自行疏散,但是首幾座的火勢蔓延得快,「時間好短暫,要消防幫」。他同意如火警系統運作正常,一定有幫助,「因為真係有佢功效喺到」。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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