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涉勒索已婚情人夫婦50萬 女被告表證成立不自辯 4.28結案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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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師與中年已婚男發展婚外情後,涉以男方裸照勒索男方夫婦50萬案續審,控方今(15日)稱已完成舉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裁定被告全部罪名表證成立,辯方指被告不自辯,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周官把案押後至4月28日結案陳詞。被告續准保釋。

女被告共被控9項罪名

女被告王見菁,被控2項勒索,4項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及3項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指她於2023年6月13日至7月12日,為使自己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受損,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男事主X交出5萬元,及要求X的妻子Y交出50萬元。她另被指曾4次發布X的私密影像,並3次威脅發布X的私密影像以使X及其妻Y受侮辱、驚嚇或困擾。

女被告王見菁(拿白色大袋)與其代表大律師戴奧偉(右)及律師團隊一同離開法院。(陳蓉攝)

男事主X認與女被告有性關係

男事主X早前供稱,他在2014年與其妻Y結婚,育有一子一女。在2020年,他在佐敦某間酒吧結識被告,並發展婚外情,至2023年本案發生為止。X同意在兩人初相識的第一年,二人每周都會見面。他們有發生過性關係,但不記得具體次數。

事主X指被告要求金錢時曾回覆失緊業

他2023年與太太Y到日本旅游期間,收到被告向他索款的訊息,他當時回覆:「失緊業,唔方便」,被告回覆他:「玩嘢」。之後其同行妻子Y收到疑為被告發來的訊息,並包括他的下體照片。X稱其妻Y得知他與被告的關係後,他已不可能再向被告支付金錢。X稱被告之後亦不斷發該些照片等到社交媒體,又向他提及他的一對子女,他最終決定報警。

妻子Y稱收到不明女子訊息要求50萬

妻子Y供稱,她與夫2023年6月到日本時,收到不明名女人傳來的訊息,之後打後一個月,都收到該人發來的訊息,該名人士曾批評她肥及「插蘇鼻」,又傳送大量其丈夫X的裸照及下體照,並有向她索款,初時稱20萬,後來稱要50萬。她曾回覆稱會給對方「50萬加1蚊」,暗諭是帛金。

辯方爭議不能確認被告發出照片

辯方律師盤問X及Y時,未能確認涉案裸照由被告發出,X曾回應稱,他認出該些裸照的背景,是拍於他與被告曾到過的酒店,認為只有被告才會有該些照片。

案件編號:DCCC31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