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涉勒索董事人夫案 被指曾稱會照顧被告一輩子 事主稱不記得
美容師涉分手後勒索董事人夫260萬元案今(11日)續,男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時,部份承認談分手時,曾表示過類似分手後願照顧被告一年的意思,但否認此舉是為了讓被告放下他。辯方又指,X曾向被告稱,會照顧她一輩子,被告不信,X還說:「聖誕老人唔會呃人嘅。」X稱不記得說過這話。
女被告李燕林,45歲,美容師,庭上需普通話傳譯。她被控4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及兩項勒索罪。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她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間,未獲X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容貌,意圖令X或其家人蒙受傷害,勒索罪指她於同年5及6月,以恫嚇的方式要求X交出60萬及200萬元。
X稱曾求被告放他一馬
事主X接受辯方續盤問時稱,他在2022年5月15日獲友人告知,網上有他與被告合照製成的影片,X在同月19日約被告在咖啡店見面。他見面時向被告說,二人已分手,請求被告放他一馬。
被告錄取二人會面的對話
辯方隨後引用由被告錄取的見面錄音,並呈上謄本。裁判官徐綺薇質疑,謄本未有記錄大部份對話,未能準確反映X的說話,控方同樣質疑有錯漏,辯方亦同意。
X在錄音中壓底聲線說話
庭上播放的錄音顯示,被告和X以普通話對答,X壓低聲線說話,錄音亦錄入其他人的笑聲和環境雜音。被告說:「你不開心是因為我問你要車?」她知道X不開心後沒再提起。X則提及要被告冷靜。
X部份同意曾承諾照顧被告多1年
X供稱,被告會面中提到有他的個人資料,只是錄音沒錄到。會面後數日,被告再在電話提出要X幫她交保費及給她60萬元的「經濟援助」。辯方即指,被告只是要求X幫她交保費,沒提過要60萬元。X不同意,惟部份同意他曾承諾照顧多被告1年。
辯方指被告從沒索取和平分手費
辯方再指,X這樣做是因為想讓被告有1年時間沖淡感情。X即稱:「無可能。」辯方又指,被告沒有向X索取過「和平分手費」,X稱忘了被告有否說過這5個字。
辯方另提及,X與被告交往初時X曾許下諾言,會照顧被告一輩子,被告問X是否說真,指X向被告說:「聖誕老人唔會呃人嘅。」X表示不記得。
X稱可出錢請律師向被告解釋
X憶述,他在6月中得知網上有指控他是「偽君子」的影片,同月相約被告見面。辯方今播放由被告收錄約6分鐘的錄音,X稱他已諮詢法律意見,告訴被告可能已犯法。被告反問:「我怎麼干犯香港法例?」X稱如果被告不信,他可以出錢請律師向被告解釋,又稱已委託律師草擬協議書,若能和平解決事情,他不會再採取法律行動,希望被告也不要做下一步。X庭上稱,他當時仍想被告浪子回頭、懸崖勒馬,不想她一錯再錯,因為報了警便沒回頭路。
指被告簽收100萬元後再上載影片
X慨嘆,在被告簽署保密協議及收到100萬元後,他原以為事情可以告一段落:「點不知佢係不罷休。」數月後再次上載影片。X深知不能再藉談判解決事情,便吩咐助手Y下載影片,以報警處理。
辯方質疑影片非被告製作
辯方指,被告未必是製作影片的人,問X有否牽涉生意糾紛,並指或有看過影片的人製作影片。X反稱,只有被告有動機精心炮製影片,不認為其他人會那麼無聊。
案件編號:DCCC 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