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52號洋房涉僭建被票控 業主稱就清拆令提上訴 案押後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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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山半島52號洋房在2023年9月經歷「世紀黑雨」後,屋宇署巡查該區的山泥傾卸情況時,發現該洋房的2名業主涉在花園及平台上加建構築物,兩名業主被屋宇署票控2 項違反建築物條例,案件今(16日)在東區法院提訊。辯方指,已就清拆令向《建築物條例》下的「上訴審裁小組」提出上訴,但尚未有結果,故申請押後,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最後批准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9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討論及提供法律意見。

兩名被告均為外籍人士

兩名被告:BOLITHO OLIVER ROBERT MORGAN及FARLOW MARGARET ANNE,分別被票控2項違反建築物條例。控罪指他們身為白筆山道18號(松柏徑)紅山半島52號洋房的擁有人,在2009年7月8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間,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在上述洋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14(1)條及第40(1AA)條。

紅山半島附近地方,在2023年9月的「世紀黑雨」後,出現大範圍山泥傾瀉,屋宇署之後巡查多個附近單位。(香港01記者攝)

花園及平台均被指有搭建物

傳票指,有關的工程在所述建築物的花園搭建1個搭建物,另在即在入口樓層(第4樓層)平台加建的1個搭建物之上位於天台層再加建1個支承屋字裝備装置的構築物。

辯方指正就清拆令提上訴求押後

辯方指,已就清拆令向《建築物條例》下的「上訴審裁小組」提出上訴。基於政府在2011年4月修訂的僭建物執法政策,爭議屋宇署在2023年9月的大行動,是否符合性質及合理期望,即是否有先根據「風險優先策略」,考慮物業是否危險再執法。審訊在3月已完結,惟尚未得悉結果,望申請押後以待提供法律意見。

控方認為清拆令與本案無關

惟控方認為該上訴與就《建築物條例》第24條所發出的清拆令有關,和本案沒有直接關聯,亦未有明確的裁決日子,反對辯方申請。

辯方解釋,雖然本案控罪基於《建築物條例》第14條,但有關清拆令亦是由此引申,上訴小組的建議對本案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暫委裁判官朱仲強聽取雙方陳詞後,終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9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討論及提供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ESS20899-90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