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助教涉在的士上非禮女子 案於6.2開審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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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助教涉在去年2月初,在中環前往沙田體育館的的士上,非禮一名女乘客,被控1項猥褻侵犯罪。男助教今(20日)在東區法院否認控罪。控方庭上透露,會傳召3名證人,分別為事主、事主男友及拘捕警員。控方另會依賴37分鐘的錄影會面。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排期於6月2日審訊,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外在5月26日起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胡振威,35歲,報稱助教,他被控於2025年2月1日,在香港由中環威靈頓街公廁至沙田顯徑體育館,在一輛的士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

被告胡振威否認在的士上非禮女子X。(陳蓉攝)

案件編號:ESCC8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