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酒吧命案 最後一被告誤殺等罪囚13年10月 官稱近似謀殺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尖沙咀一間酒吧疫情期間發生黑幫打鬥,「和勝和」的顧客和「14K」的「睇場」發生爭執。「睇場」寡不敵眾,其中一人被玻璃樽掟中頭後再被襲擊,終傷重死亡,另3名「睇場」亦受傷。7名涉案男子早前被判囚10年至11年4個月不等,而另一名經審訊被裁定誤殺等罪成的28歲男子,今(2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陳慶偉指,被告參與襲擊死者,並在死者倒地後仍繼續施襲,形容本案是接近謀殺,最終就他面對的誤殺等4罪,判他監禁13年10個月。

被告還押期間再獲傷人罪

被告王永滐(28歲)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不成立,誤殺罪則成立。此外,陪審團亦裁定他2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和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庭上透露,王永滐有1項販毒案底。此外,他本案被還押時,干犯另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男子麥志健被送院時已告不治。(資料圖片)
涉事的樓上酒吧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資料圖片)

官指本案嚴重程度近乎謀殺

法官判刑時引述王永滐的求情信,指他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感後悔,望法官輕判。法官又指,本案死者麥志健被多名「和勝和」成員襲擊,王永滐則參與其中,並在死者倒地後仍繼續施襲。法官形容,本案是接近謀殺。就兩項傷人罪,法官指王永滐屬有預謀犯案,涉及黑社會元素,更有涉案人士「吹雞」召集他人到場, 而王永滐等人則凶狠襲擊「睇場」,其中一名「睇場」現時仍受眼部傷勢影響。法官最終就所有控罪,判王永滐監禁13年10月。

同案另7被告判囚10年至11年4月

同案被告陳政希(29歲)同樣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立,連同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早前被判囚11年4個月。另6名被告楊鎮邦(46歲)、謝展聰(35歲)、楊焯熙(29歲)、蔡旻龍(27歲)、黃朗祺(32歲)和許有謙(39歲),承認誤殺及傷人等4罪。除謝被囚10年4月外,其餘5人判囚10年。

案中死傷者均是酒吧睇場

所有被告涉及的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10月6日誤殺麥志健,和襲擊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案情指,涉案酒吧的其中一個老闆為謝展聰(花名「聰頭」),屬黑社會「和勝和」成員。酒吧有多名「睇場」,包括本案事主麥志健(36歲,下稱:麥),和另3名傷者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他們則屬另一黑社會幫派「14K」的成員。

凌晨爭執變吹雞打鬥

於2020年10月5日晚上,多名「和勝和」成員包括謝展聰、陳政希、王永滐、楊焯熙、蔡旻龍和一名叫「嘉星」的男子,在酒吧的其中一間房間飲酒。而多名「14K」的成員,包括一名叫「魚旦」的男子,亦到該酒吧飲酒。凌晨時分,在場飲酒的「和勝和」和「14K」成員爭執,「睇場」嘗試分開兩伙人,但兩伙人隨後發生打鬥,謝展聰則「吹雞」召喚更多「和勝和」的成員到場,楊鎮邦、黃朗祺和許有謙因此到達酒吧。

睇場寡不敵眾捱打1死3傷

多名「睇場」寡不敵眾,被「和勝和」的成員拳打腳踢,又遭人掟酒樽、酒杯和酒壺等。其中「嘉星」以玻璃樽掟中麥的額頭,麥因此倒地,陳政希及王永滐向已倒地的麥繼續施襲。麥被襲後躺在血泊中,救護員到場時,麥已沒有呼吸和脈搏,他隨即被送院,扺達醫院前已宣告不治。此外,同案三名「睇場」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亦受傷。

案件編號:HCCC3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