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商會中學前校長爆粗被炒發文致歉 稱驚訝遭解僱 交律師處理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前校長李卓興於5月22日在新加坡交流團期間,疑因租用的旅遊巴泊車問題,與當地兩名非華裔女保安爭執,以粗口辱罵對方。他及後向校董會請辭,但遭拒絕。法團校董會於本月3日表示,不接受李卓興辭職,下令即時解僱,並引用《僱傭條例》第9條,可以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李卓興今日(6日)發出聲明,除了向所有受影響人士道歉,並就其個人情緒管理失誤予以嚴厲自我譴責,稱會「終身引以為戒」。對於校董會的解僱決定,李卓興表示尊重,但同時感到十分驚訝及遺憾,並指已委託法律代表,循合法途徑釐清僱傭合約相關權益事宜,程序將依據《僱傭條例》及聘用合約條款及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重提爆粗事件 盼平息紛擾「守護隨行未成年學生安全」
李卓興在聲明指出,事發當日因現場突發溝通衝突、多重客觀因素疊加致情緒失誤,對新加坡當值保安人員欠缺應有的尊重。身為學校校長及教育工作者,「肩負為師表率之責」,令學校師生乃至香港教育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他就此向所有受影響人士鄭重致歉。
他重提當日事件並「還原客觀背景」,指師生交流團乘坐當地預約旅遊巴,承運巴士公司多年同類行程,均慣於場地門邊臨時落客。他指,當日因當地保安採用全英語高聲勸阻、雙方存在語言隔閡,巴士司機無法順利溝通,雙方先行發生爭執。
他續指,當時初衷「純為守護隨行未成年學生安全、希望快速平息紛擾、避免師生滯留陌生境外衝突現場」,惟明白任何客觀因素、善意初衷,皆不能成為教育工作者情緒失控、言行失禮的理由。
要求辭職信8月底生效 稱盼確保足夠時間交接
李卓興表示,早於5月底向法團校董會遞交辭職信,並按僱傭合約規定給予足夠的通知期。當時的最大考量是給予學校充足時間銜接校務交接、平復家校情緒,盡量降低事件對學校日常教學運作的衝擊。
翻查資料,李卓興的辭職信要求的生效日期為8月31日。不過,校董會經開會討論,不接受其辭職申請,指「會嚴重影響學校的正常運作,令校內教師學生不能盡快重新前行」。
李卓興在文中表示尊重校董會決定,但同時感到十分驚訝及遺憾。他指已委託法律代表,循合法途徑釐清僱傭合約相關權益事宜,程序將依據《僱傭條例》及聘用合約條款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他在聲明提及就任四年的管治學校成果,包括學校學生人數增幅超過60%、成功擴展至18班等。
校董會曾引《僱傭條例》 稱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李卓興上月底在新加坡交港流團期間,涉爆粗辱罵當地女保安。從網民發布的短片所見,李卓興當時以粗口辱罵女保安,並喝令對方「you shut up(你收聲)」。李並以廣東話、疑帶有女性性器官用字指罵她們,說「X咩X,X你阿媽」。後方有一名女職員嘗試將李拉後調停,但未成功。李又着對方「行開啦你!」
校董會拒絕李卓興請辭,並批評其行為不僅破壞校譽,亦貶損辦團多年興學育才的功勞,故決定即時解僱李卓興,亦引用《僱傭條例》第9條,可以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