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險|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專訪 違消防例、不重建怎樣賠?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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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之後很多居民都關注保險、火險的問題,其中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購買了20億元俗稱「火險」的「樓宇結構險」。《香港01》早前獲得火險合約,與一般火險條款相若,有列明「法定要求保證」條款,被保險人須遵守消防處、勞工處等法例及要求,否則可能被指違反條款;亦有關於「重置」條款,表明可在另一個地點進行。
政府已表明不會原址重建,而收購業權方案會一併收購火險索償權。有居民擔心不重建,火險就不賠償;亦有居民覺得是被迫轉售火險索償權。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接受專訪,她不具體評論《香港01》披露的宏福苑火險合約,但詳細解釋理賠程序、以及政府收購索償權等問題。

《香港01》宏福苑五級火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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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接受《香港01》記者專訪。(黃寶瑩攝)

火險保什麼?

劉佩玲解釋,火險的正式名稱為「樓宇結構險」,主要保障單位的「屋殼」,即交樓時的標準如四面牆壁、天花板、地板、門窗等結構。

宏福苑的20億元火險是由業主立案法團透過管理處購買,不僅保障了2000個單位的結構,還涵蓋了走廊、後樓梯、升降機槽及喉管等公共地方。

火險並非只在火災時才理賠,她解釋若因如颱風等惡劣天氣導致外牆受損,同樣有機會獲得賠償。

政府向宏福苑居民收購業權文件,當中並無原址重建方案。(資料圖片 / 夏家朗攝)

20億元2000戶平分?

劉佩玲亦留意到,有市民誤解「20億元保額,除以2000戶,等於每戶可分得100萬」。她說不能這樣計算,因為火險不是用來賠償金錢損失,而是用來令單位還原,回到發生意外前那一刻的情況,即還原到原來50年樓齡的居屋模樣。

不重建就不賠償?

宏福苑的大火是史無前例、極其複雜,劉佩玲指,若不還原單位,保險公司要與業權擁有人重新商討賠償計算方式。這可能需要估算若進行還原所需的建築費用。這亦是為何理賠程序需要等待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出爐的原因之一。

閉路電視拍得,2026年11月26日下午2時45分,有身穿宏業制服的工人,在首先起火的宏福苑宏昌閣天台吸煙。(獨立委員會總結陳辭)

用易燃物料會觸發豁免條款?

宏福苑被揭發大維修中,用了易燃的發泡膠、不阻燃的棚網,消防總掣、警鐘被人為關閉等。劉佩玲指,要等待獨立委員會的報告,甚至是之後的刑事調查後,才能開展理賠,因為要釐清肇事原因,並確認工程中是否存在違反保單條款的情況(例如使用了不合規、不防火的物料),這些人為或違規因素都可能影響賠償。

她說,如果在這麼多違規的情況下發生大火,會不會有人為因素呢?這些是需要考慮的。因此需要報告出爐後,經過法律程序,才會決定到賠償怎麼賠,還有賠償究竟賠多少,有很多不確定性。

宏福苑消防總掣。(獨立委員會總結陳辭)

賣業權「送」索償權?

針對政府在收購業權時一併收購索償權的做法,部份居民認為是將巨額賠償「送」給政府。

劉佩玲對此表示理解,但她從常理分析指出,買家(政府)購買的是一個經歷火災、尚未還原的損毀單位,因此要求保險索償權跟隨業權轉移是合情合理的。據她所知,政府出價收購時,某程度上已將保險賠償計算在內,相當於代災民預先支付了保險賠償。

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黃寶瑩攝)

理賠程序數以年計?

宏福苑火災牽涉範圍廣,劉佩玲預計後續的法律和索償程序將極度繁複。她舉例,英國倫敦西部2017年的格倫菲爾(Grenfell Tower)大火,保險索償程序最近才完成,該處是單一業權也如此漫長,若分散業權則更複雜。

她認為小業主若將索償權連同業權一併交予政府,能免除未來的勞心勞力,將繁雜的程序交由政府與保險公司慢慢交涉,讓居民能盡快重新開始新生活。

2026年5月14日,宏福苑宏志閣居民上樓收拾。(資料圖片 / 湯致遠攝)

宏志閣火險如何計算?

火險是包括整個屋苑,唯獨宏志閣是沒有被燒,劉佩玲認為怎樣計算這個份數將需要政府與保險公司討論。居民出售業權後,可以讓政府去交涉。

另購「火險」是否連業權一起賣?

除了法團購買的火險外,部份居民自己亦額外購買了火險。劉佩玲指出,基於「重置一次」的原則,即使擁有多份保險,亦不會獲得雙重賠償,而是由兩間保險公司共同分擔單位的重置價值,屆時將是兩張保單的保險公司商討。

政府收購宏福苑法團購買的火險索償權,但個別業主自行購買的火險如何處理呢?劉佩玲指出這個問題仍有待釐清。

《香港01》就此向房屋局查詢。房屋局指一個受損單位有兩份火險都不會得到「雙重賠償」,而是保險公司按比例攤分,政府在收購業權時,業主可繼續保留,其自行購買的火險保單的索償權。

2026年5月14日,宏福苑宏志閣居民上樓收拾。(資料圖片 / 湯致遠攝)

公眾責任險與第三方索償

除了20億元火險,事件亦牽涉法定的公眾責任險。劉佩玲指,宏福苑依法購買了最少1,000萬元的法定公眾責任險,並額外加購至2,000萬元。此外,承建商亦有購買約5,000萬元的「建築全險」。

劉佩玲指出,若有無辜第三者(例如停泊在路邊的車輛被塌下的棚架壓毀)蒙受損失,均可循公眾責任險索償。這部分的索償需等待獨立委員會釐清各方(一判、二判等)責任後才能進行,預計法律程序將相當漫長。

2026年4月,宏福苑外貌。(資料圖片 / 湯致遠攝)

家居財物保險

除了保障樓宇結構的「火險」,不少居民均有購買家居財物保險。劉佩玲指,此類保險是保障不論是業主或租客的住戶,放置於屋內的裝修、家具、電器及個人財物。她說保險公司在此次慘劇中採取「特事特辦」的原則。

由於災民無法返回單位尋找單據證明財物價值,多數保險公司主動聯絡客戶,在無需單據的情況下,直接以保額上限全數賠償,如80萬元至120萬元不等。截至2月初,僅家居財物保險的理賠金額已超過5億元,近九成受火災影響的個案已獲處理。

此外,保險亦涵蓋了「另覓居所」的津貼,為無法歸家的居民提供8至10萬元的補償,連雪櫃內食物腐爛亦在理賠範圍之內。

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黃寶瑩攝)

加保費?

經歷此次慘痛事件,劉佩玲預期保險業界未來會更嚴格審視大廈的風險管理,在承保公眾責任險或大廈火險時,可能會要求法團或管業處由獨立認可人士檢測消防警鐘和設備是否有效。

她直言保費「可能會貴了」,因為保險公司會覺得,一夜之間能導致一千多個單位被燒毀,而考慮是否需要提高保費。但她認為,若能一改以前大廈管理「懶懶閒」的態度,確保消防及警報設備運作良好,當保險公司評估後認為大廈風險降低,保費不僅未必增加,甚至有下調或減價的空間。

政府向宏福苑居民收購業權文件,當中並無原址重建方案。(資料圖片 / 夏家朗攝)

對市民的忠告

對於廣大市民,她呼籲應及早購買合適的家居財物保險,以應對極端天氣、火災等不可預測的風險。

她特別提醒市民,購買保險後務必將保單詳情,包括保單號碼及所屬公司,告知信得過的人,例如家人、配偶或律師。在危急時刻,若家人不知情,便無法協助跟進理賠或尋求緊急救援。

宏福苑火險|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專訪 違消防例、不重建怎樣賠?

《香港01》宏福苑五級火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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