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20億元火險合約曝光 列須遵從消防法例 可於另一地點重置
政府委任的宏福苑管理公司「合安」,周日(7月19日)舉行特別業主大會,多名居民關注保險賠償的問題,承保公司太平保險(香港)的代表稱,政府收購業權後,會一併收購20億元火險的申索權,保險公司亦要待獨立委員會報告後,才能開展釐清責任和開展理賠程序。
《香港01》獲得居民提供的宏福苑火險合約,當中有「法定要求保證」(Legal Requirements Warranty)條款,被保險人須遵守消防處、勞工處等法例及要求,以及「任何其他法定責任」(Any other Statutory Obligation),否則可能被指違反條款。合約亦有關於「重置」的條款,指重置工程可在另一個地點進行。
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的其中一項議程是解釋保險。法團以投保人身份為宏福苑購買了三份保單,包括財產全險(即俗稱「火險」)、公眾責任險、法團第三者責任險。保險代表指,火險包括大廈結構(不包括地基)、公共設施及地方、小業主單位收樓時的狀況(包括天花、地板、牆)。小業主家居財物、私人裝修等並不包括在內。賠償金額會以恢復樓宇結構原貌至災害發生前狀況的建築成本計算,最高為20億港元。
至於公眾責任險及強制性法團第三者責任險,則涉及被保險人的過失或疏忽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引起的法律賠償責任,單一事故計,賠償金額最高分別為2,000萬港元及1,000萬港元。
大會中多名居民關注20億元「火險」的賠償問題,太平保險(香港)的代表多次回答指,政府收購業權後,會一併收購20億元火險的申索權,保險公司亦要待獨立委員會報告後,才能開展釐清責任和開展理賠程序。
《香港01》記者獲得居民提供的宏福苑火險保單,被保險對象為「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及或「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及或「個別單位業主」及或「相關按揭銀行」,保險期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最高保額為20億港元。
須遵守消防處、勞工處等法例
條款中有一項為「法定要求保證」(Legal Requirements Warranty)條款,列明「被保險人必須妥善遵守並履行以下機構或法例的所有規定、要求及規例」:
・消防處(Fire Services Department)
・勞工處(Labour Department)
・《危險品條例》(Dangerous goods Ordinance)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Factories and Industrial Undertakings Ordinance)
・任何其他法定責任(Any other Statutory Obligation)
條款明確指出,如果被保險人違反或漠視上述規定,「可能影響或增加本保單所承保的風險」(may affect or increase the risk hereby insured)。
重置條款:若徹底毀壞表示重建 可於另一地點
保險條款亦有關於「重置」(reinstatement)的條款,列明若建築物被徹底毀壞(destroyed),「重置」表示「重建」(re-building of the property),重置後的狀況須等同於、但不得優於或廣於其全新時的狀況。
條款亦指,重置工程可在另一個地點進行,並以適合被保險人要求的任何方式進行。
另有大維修3.15億元工程險、2億元僱員補償險
《香港01》亦獲得一份宏福苑大維修工程公司「宏業」發出的工程保險確認信通告,文件日期為2024年7月12日的確認信,由中國太平保險(香港)發給「宏業」,確認已為一項工程提供保險覆蓋。
保險分為「工程一切險」(Contractors All Risks Insurance),最高保額約3.15億元;還有最高2億元的「僱員補償保險」(Employees' Compensation Insurance)。
▼宏福苑七座損毀情況▼
保險業界指為一般保單條款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接受《香港01》記者訪問解釋,一般保單都有「法定要求保證」的條款,要就承保人要合法,違法違規就不受保,「舉例汽車要有安全帶、輪胎要有保養等」。
他說保險理賠都要在釐清責任及責任比例後,保險公司才能定出賠償金額。
對於「重置條款」,羅少雄說,一般火險都有這項條款,列明若「徹底毀壞」(destroyed),保險公司就會評估賠償一個總額,「重置」或「重建」亦未必一定要建一模一樣的樓宇,才符合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