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傭擅用僱主資料借貸遭私隱署發警告信 揭有人曾向4財務借錢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5日)公布三宗涉及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個人資料私隱投訴個案。涉案外傭均在僱主不知情及未獲同意下,擅自使用僱主個人資料向財務機構申請貸款,最終因拖欠還款遭僱主解僱。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調查後認定,三名涉事外傭均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保障資料第3(1)原則,公署已向她們發出警告信。
有外傭向境外財務提供僱主電話號碼借貸 僱主收訊息威脅上門始揭發
根據公署公布的個案摘要,涉事外傭均在受僱期間向財務機構借款。首宗個案中,涉案外傭承認向位於菲律賓的財務機構借貸,並提供僱主的電話號碼作證明。投訴人其後收到財務機構的WhatsApp訊息追討,機構更威脅若限期前未還款,將派員上門追討。
第二宗個案的投訴人則在信箱收到兩間財務機構發出的逾期繳款通知書,經詢問後,外傭承認在未經同意下,向財務機構提交載有僱主姓名及住址的僱傭合約作貸款之用。
有外傭連向4財務借錢 僱主一日內4度收同一財務電話及訊息追債
至於第三宗個案,涉事外傭先後向多達四間財務機構借貸,其中一間機構更於一日內四次致電及發送WhatsApp訊息向投訴人索償。涉事外傭事後向僱主承認,曾向財務機構提供包括電話號碼、住址及姓名等僱主個人資料。
私隱公署向3違規外傭發警告信
私隱專員鍾麗玲指出,外傭分擔家務及照顧家庭的貢獻值得肯定,但若在僱主不知情下使用其個人資料借貸款項,會帶來不必要的困擾。公署已向三名外傭發出警告信,要求她們嚴格遵守《私隱條例》,並提醒外傭如擬使用僱主資料申請貸款或作其他非僱傭事務用途,必須事先取得僱主自願給予的明示同意。
公署同時提醒僱主,應清楚告知外傭相關限制,並在簽署外傭提供的任何文件前仔細審閱內容。為加強宣傳,公署已製作中文、英文、菲律賓語及印尼語的宣傳單張,提醒外傭保障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