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署准滯留內地或澳門牌照逾期車 3月內經港珠澳橋直駛回港驗車

撰文:呂穎姍 余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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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少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因不能來港,而其香港車輛牌照無法續期。運輸署今(17日)宣布推出新一項便利措施,香港車輛牌照因逾期而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在3月內直接經港珠澳大橋駛回港,直達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車輛檢驗,以及續領香港車輛牌照。由於要經刊憲程序需時,署方呼籲車主盡早提交申請。
至於實施中的港珠澳大橋口岸,安排過期過境車經拖車拖回港驗車措施,則延長至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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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日前全面通關,運輸署今(17日)宣布,由3月1日至31日推出新增的便利措施,以進一步協助香港車輛牌照逾期而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在上述日期內經港珠澳大橋駕駛回港,直達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車輛檢驗,以及續領香港車輛牌照。

運輸署提醒,申請成功的合資格過境車輛,可在獲批准的指定日子經港珠澳大橋駕駛回港,並使用指定路線直接行駛至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因此,車主在申請時必須確認車輛符合道路安全考慮,適宜在道路上行駛。

合資格申請車主獲刊憲後翌日可駛回港

在便利措施下,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須在擬定車輛回港日期前兩星期向運輸署提交申請,成功申請人將獲發批准信。每日獲准回港的車輛數目設有上限,運輸署呼籲申請人盡早遞交申請。

運輸署發言人補充,由於逾期行車涉及法例問題,需要以刊憲形式公告豁免獲批准的過境車輛在指定駕車回港當日的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因辦理需時,所以建議在擬回港前兩星期提出申請,但申請日期3月1日起始受理,舉例說,3月1日提出申請,署方在累積一定數目的申請後將刊憲,例如在3月10日公告合資格過境車輛資料,然後在翌日(11日)持批准信經港珠澳大橋直駛回港驗車中心,中途不能停經回家或其他地點。

發言人又指,合資格車主限在3月31日前完成返港,但不排除按情況延長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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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及詳情稍後在運輸署網址公布,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須在擬定車輛回港日兩星期前向運輸署遞交表格,並提交以下文件

●內地批准文件副本
●香港車輛登記文件副本
●指定╱後備司機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有效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副本
●回港當日有效的香港第三者風險保險單/臨時保險單副本
●回港當日有效的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澳門法定車輛保險」副本
●驗車中心服務預約證明
●車輛性能狀況申報表

逾期過境車輛合資格申請車主,需經港珠澳大橋直駛回港驗車中心。(資料圖片)

口岸安排逾期過境車拖車回港服務延至6月底

運輸署早前已延長於2021年底推出的便利措施至今年6月30日,合資格過境車輛可在指定日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並使用指定路線將車輛停泊在大橋香港口岸的指定停車場/指定地點,然後由車主自行安排的拖車服務把車輛拖至本港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再辦理續領車牌的手續。運輸署提醒,現行的便利措施會與額外便利措施雙軌並行,以期讓更多合資格的過境車輛回港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