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高層與夫AEON偷竊罪成 曾為抗疫出力 將面對沉重代價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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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因在黃埔AEON偷竊逾1600元食物,被裁定盜竊罪成,各判罰5000元。辯方律師求情時透露,兩名被告均曾為香港抗疫盡過力,其中莊在醫管局工作23載,過去3年抗疫有功,獲發「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亦有撰寫求情信,讚揚莊應對季節性流感有重大貢獻;而趙在2003「沙士」肆期間,也曾作出貢獻,被稱為「抗疫英雄」,惟兩人均要面臨紀律聆訊,或有可能要除牌一段時間,莊亦可能失去工作,相信已屬沈重代價。

趙曾在沙士期間自願調到ICU工作

男被告趙名宇(47歲)由其代表律師,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為求情,駱提到趙有多項功績,趙現任明愛醫院顧問醫生、骨科醫學會理事、港大和中大醫學院矯形外科及創傷學系榮譽臨床副教授等。趙曾在03年沙士疫症期間,自願調到瑪嘉烈醫院深切治療部工作,獲現任上司同事寫信讚揚為「SARS英雄」。

趙曾拾獲項鍊交警方為人並不貪婪

駱又指,趙工作表現、手術技能備受讚賞,多年來發表多項文獻,並獲中大醫學院助理院長容樹恒撰寫求情信,讚揚他在醫學發展上有重大貢獻。駱另提到,趙曾在街上拾獲頸鍊後交予警方,形容他拾金不昧,並不貪婪,本案與其性格不吻合。

女被告莊慧敏曾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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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在新冠疫情期間不辭勞苦獲獎狀

大律師布喜后替莊慧敏(48歲)求情時,提到她於1999年從港大醫學院畢業後,翌年便加入醫管局,至今已經工作23載,現任總行政經理(應急事項)。她過去3年,在抗疫工作上不辭勞苦、盡心盡力,曾於2020年獲發「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並獲食衞局局長、民政事務局局長及醫管局主席等寫信祝賀,為其付出給予高度評價,可見她在抗疫方面擔當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亦有為莊慧敏撰求情信,並指她對季節性流感曾作重大貢獻。(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袁國勇讚莊對季節性流感作重大貢獻

布續指,與莊相識逾20年的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亦有撰寫求情信,力證她為人誠實、盡責、細心,對公眾健康的政策、應對危急情況的措施有計劃及適時準備,並讚揚她為預防和對付季節性流感作出重大貢獻。

兩人均有機會被除牌一段時間

辯方兩名法律代表均提到,兩被告被定罪後需要面對醫委會紀律聆訊,有機會被除牌一段時間,對他們而言屬很大的挫折,其中莊更可能即將被停職,失去穩定收入,形容她需付出沈重代價。

莊曾稱遭警員誤導才作招認。(詳看下圖)

官指趙掃描時不時看螢幕檢查

梁官裁決時指,拒絕接納兩被告稱在被捕後,受到警員誘導及施加壓力,才會作出招認。而觀乎超市閉路電視片段,梁官指出趙操作自助付款機時,不時看著螢幕檢查。雖然他庭上自辯稱,在走到付款機前都在使用手機查看安排么女返港的航班,但片段所見他開始使用付款機時已把手機收起,專注掃瞄貨品,並非如其所述般分心。而且,涉案貨品沒有被重覆掃描,趙必然知道哪些貨物已掃瞄或未經掃瞄。

認為莊稱少用付款機只藉口

至於負責將貨物入袋的莊,同樣稱當時因為顧著么女和工作而分心,但梁官指從片段可見,她曾把部分貨物從購物籃放入袋中,沒有放在付款機檯面讓趙掃瞄。再者,她亦曾聲稱當時希望整理好貨物,那麼她必然將專注放在貨品身上。梁官認為,莊辯稱她甚少與丈夫合作使用自助付款機,只不過是用以開脫的藉口,反問:「既然少用,難道不應該更專注更小心?」

未即時離開可能深信已成功

梁官最後總結指,二人說法難以支持其行為,認為他們對哪些貨品已經掃瞄必然心知肚明,尤其是未經掃瞄的貨物總值逾1600元,已付款的貨品卻只值600元,反映他們選擇性掃瞄貨品。雖然辯方稱二人事後沒有即時離場,但大部分偷竊者以為成功瞞天過海便不會立刻離開,兩被告事後仍留在超市並不奇怪,因他們深信自己已成功,認為他們當時懷有不誠實意圖,並一同行事,裁定二人罪成。

醫管局回應稱,案件有關司法程序尚未完結,醫管局不作任何評論。涉事員工現正休假中。

案件編號:KCCC114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