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瑞典擬將撫養權永久轉至當地夫婦 非常父母斥違人權
【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一對香港未婚伴侶曾先生和關小姐,早前設下專頁「Save Lily」,指控瑞典當局「強行」將其母兒Lily帶走並由予寄養家庭照顧。事件有最新發展:曾關兩人於香港時間今日(6月25日)凌晨向傳媒發放消息,指瑞典當局在不設聆訊的情況下,將Lily的撫養權永久轉移予一對瑞典夫婦。兩人對此感到不滿,直斥此舉屬強行斷絕Lily與親人的關係,違反人權。
根據「Save Lily」發起人曾先生和關小姐所述,已接獲瑞典移民局通知,確認當局已就Lily遣返事宜。該局已與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取得聯絡並展開對話,惟目前仍未有遣返Lily 回港的具體計劃。
他們稱,瑞典北雪坪區域法院(Norrköpings tingsrätt)文件顯示,法院建議以書面形式處理,將Lily撫養權轉移至一對瑞典夫婦的案件,且不設法庭聆訊。社福局對此表示同意,並已向法院申請緊急及永久轉移撫養權。文件顯示,社福局認為Lily已在瑞典寄養家庭生活兩年,並已融入當地生活;加上其父母長居海外,家庭團聚機會有限,因此認為將其撫養權,轉移至瑞典夫婦名下,為符合Lily的「最佳利益」。
兩人對此裁決感到不滿。他們認為,瑞典當局應遵從瑞典移民上訴法院,於2024年9月13日作出的終審遣返令。他們指,當時瑞典移民局評估認為,在香港的家人或家屬,很有可能能夠滿足Lily的需求,使她獲得文化認同和語言歸屬感,從而促進她未來與父母和親屬建立聯繫的機會。從長遠來看,讓Lily在原籍國獲得照顧,才符合她的利益。
兩人同時批評,該遣返令生效至今已21個月,但仍未執行,認為長期拖延不但影響Lily作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權利,亦令她無法與親人接觸,造成家庭關係進一步疏離。他們直斥,瑞典當局的行為已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6條(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及第8條(尊重家庭生活的權利),呼籲瑞典當局盡快執行遣返令,並希望香港入境處適時行使酌情權,協助Lily早日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