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被炒魷魚 最後一個月hea做定博盡? 網民:搞亂檔

撰文:梁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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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炒魷魚」是不少打工仔的惡夢,因那種突然變成無業遊民的感覺實在令人不安。但如果打工仔收到公司的解僱通知時,卻仍得逗留在公司多一個月,究竟應該如何自處呢?
日前有網民便分享了他的無奈,並指有些同事認為他仍在「𢭃糧」,應該要繼續努力工作才行……

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GettyImages/VCG)

Facebook專頁「奴工處」早前有打工仔投稿,表示自己被公司解僱,通知期為一個月。被炒魷魚本已令他感難受,但更甚的是,公司的「老屎忽」認為他仍在受薪,因此理應像以前一樣拼博工作,令他非常無奈。

有打工仔向Facebook專頁「奴工處」投稿,指自己被公司解僱後,被同事指責工作態度不認真。(Facebook專頁「奴工處」圖片)

投稿引來不少網民熱烈回應,大部分人表示,如被解僱,一定不會再為公司賣命,兼且會「hea做」,「佢急我唔急,唔順氣咪補水比(畀)我走囉」,也有一些網民指,「梗係搏老命....搞亂個檔」,非常同仇敵愾。

不過,有少部分網民持相反意見,認為即使被公司解僱,仍應努力工作,「做返本份得㗎喇,唔好做臭自己個名,對自己、對人都有個交代」、「始終仲收緊人錢,博到最後一秒囉...... 」,又有人擔心「hea做」會影響推薦信(reference letter)的內容。

更多網民意見(按圖了解):

不少網民表示被解僱後會「hea做」,甚至「搞亂檔」。(Facebook專頁「奴工處」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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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搞清楚解僱原因

安俊人力資源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表示,公司解僱員工時,會根據職位、工作量及人手安排等因素決定員工以「補水即走」或一個月通知期的方式處理,「通常前線員工,如銷售員或IT等,公司會讓他們即走,因怕他們會騷擾客人或搞亂系統。」

周綺萍續指,公司解僱員工,一是緊縮或重整架構,二是不滿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前者較大機會可以和平分手,如果員工在最後一個月表現仍理想,亦有更大機會取得正面的推薦信,「不過,如果大家是不歡而散,最後一個月做好也改變不到結果。」對於有網民建議「搞亂檔」,她認為最終只會搞着自己,「如果出事,公司可能會向你追討,而且會破壞自己的工作紀錄,不應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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