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集會】羅智光曲解政治中立?學者:警隊式忠誠是反面教材

撰文:黃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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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一事可謂一石擊起千重浪,近日更有人以公務員名義,計劃在今天(8月2日)發起「公僕仝人,與民同行」集會,使政府於昨日(8月1日)發表嚴正聲明,強調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且「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
這份聲明隨即引來公務員以至社會各界的討論,並對「中立」及「忠誠」兩詞的定義有不同解說。01職場是次邀得香港中文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副主任黃偉豪教授撰文分享見解,讀者不妨細讀,以對相關議題有多一個角度的思考。

香港中文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副主任 黃偉豪教授(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文:黃偉豪教授/香港中文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副主任

近日因有公務員為反對逃犯條例在今晚(8月2日)發起集會,希望政府能回應民間的五大訴求,但換來的卻是政府的強硬,冷漠及帶有威脅意味的回應。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昨日(8月1日)向全體公務員發表聲明,重申基於政治中立的原則,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若有任何公務員違規,政府將會嚴肅跟進。不過政府的聲明問題多多,當中最核心和使人感到最困擾的當然是對「政治中立」的曲解和無知,誤導了公眾,混淆是非黑白。

▼▼52個部門公務員聯署,呼籲公務員參與集會和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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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立的真正意義

「政治中立」的意思,絕非指公務員不能有自己的意志和判斷,只能做當權者唯命是從的管治工具。相反,政治中立的真正意義,是公務員不應偏幫政治爭議中的任何一方,這甚至是包括了今天當權的政府。「政治中立」對公務員的要求,是他們必須無時無刻不偏不倚地服務市民,絕對不能被政治化,淪為打壓機器,政治鬥爭中的幫兇,助紂為虐。因此,公務員真正服務的對象根本不是當權者或現屆的政府,而是市民,而公務員最終效忠的亦不是他們的上司,當權者或現屆的政府,而是憲法、國家和公眾利益。

基於上述原因,即使是在民主國家,領導人由人民選出,有人民的授權,他們也不敢大大聲厚顏地宣稱公務員要對自己絕對忠誠,要像自己的家臣一樣言聽計從。但在一個非由人民一人一票選出,沒有人民授權,民望及認受性極低的香港,卻有官員出來公開宣稱公務員要對自己絕對忠誠,否則家法處置,實是一個使人感到尷尬的處境,顯示了政府的專橫,官員的無知。

絕對忠誠的不合理

在政治中立的大原則下,公務員根本不需要亦不可能,對當今的政府無條件地絕對忠誠。難道若特首下命令,要求公務員做一些傷天害理,危害市民,甚至是犯法的事,公務員也應該如奴隸或機械人般,盲目地照樣執行嗎?很清楚也很明顯,公務員對當權者的忠誠不可能是無條件或絕對的,而是必須在核心價值,憲法原則及公眾利益等的框架下進行。

不難想像,若果政治中立就是要絕對忠誠,只會產生一連串自相矛盾,不合常理,危害社會利益的事件。舉一個例來說,如果特首或政府高層要求公務員不能為和自己政見或立場不同的人士服務,以求打擊反對派,公務員若服從命令,是否違反了政治中立的原則?若不服從命令,又是否代表不忠誠?事實上,即使連特區政府自己,也把政治中立放高於對現任特首及政府的忠誠之上,說明了公務員行為依據的原則,也有其優先次序,公務員要有所為,但亦有所不為。而在今次的反逃犯法運動上,警隊目前的選擇性執法(selective law enforcement),便是極佳的反面教材,因為要絕對忠誠跟從上級指令,放棄中立,結果把整個警隊捲入政治鬥爭的漩渦當中,民望也跌至深淵。

政府應為今天願意行出來為香港伸張正義的公務員而感到自豪,而不是到處留難,威脅報復和清算。(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終身聘任制的價值

最強反駁政府立場的理據,是若果政治忠誠真是公務員制度的核心價值的話,為何全世界頂級的公務員隊伍包括了香港,也着重給予公務員終身聘任制(tenure),使公務員可以不怕被上級「炒魷魚」?若果政治忠誠真是公務員制度的凌駕性原因,所有的政府理應效仿私人公司,每個僱員也是合約制,使政府可以更有效率更快捷地,隨時把不忠誠的公務員辭去。

曾為香港公務員之首的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有「香港良心」(conscience of Hong Kong)的稱號,此非偶然,設立「終身聘任制」理由真真是為了保障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可在社會混亂的時刻,不偏幫任何權勢,用自己良心為了彰顯公義而發光發熱。而「終身聘任制」這個免死金牌,使公務員若發現政府或任何一方有濫權及做錯了的時候,有企出來向政府及權貴說出真相(speaking truth to power)的勇氣,這是公務員的職責及天職,使他們在港難當前的漫天風雨下,仍能排除萬難成為社會上一支定海神針,制衡已步向瘋狂的當權者的氣焰。

因此,政府應為今天願意行出來為香港伸張正義的公務員而感到自豪,而不是到處留難,威脅報復和清算。

(本文為投稿,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