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浩批單依純侵權唱《李白》 官媒:「又能怎」不能變成任性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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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歌手李榮浩公開指控單依純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於深圳演唱會強行演唱其作品《李白》。官媒《人民日報》4月4日發表評論稱,無論是「先上車後補票」還是「先侵權後致歉」,都不該成為文藝行業的常態。

單依純在歌手2025上翻唱李榮浩的《李白》。

評論文章稱,內地著作權法有清晰明確的規定,「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李榮浩的公開喊話,是對創作者權利的重申;單依純的道歉,也是對侵權行為的反思。但回過頭看,無論是「先上車後補票」還是「先侵權後致歉」,都不該成為文藝行業的常態。

文章稱,文藝領域維權成本高、侵權成本低,使得規則意識在商業利益前被嚴重稀釋。在部分從業者看來,版權授權只是「程序性事項」,而非不可逾越的必須。版權方明明亮出紅線,相關演出卻仍能落地;本應嚴謹的授權流程,卻常因「主辦方負責」「信任合作方」被輕描淡寫地繞過;版權糾紛登上熱搜,事實層面的討論總在情緒撕扯中被懸置。面對侵權,不少創作者選擇隱忍,也助長了此類亂象的滋生。

然而,需要強調的是,舞台之上,版權從來都不該是「選擇題」,不存在被「外包」、賭概率、拼人情的模糊地帶。

文章稱,「又能怎」(單依純改編李榮浩《李白》歌詞),不能變成任性。況且,在法律規則與行業未來面前,真的「又能怎」嗎?

文章最後稱,熱度越高,越要敬畏規則。文藝領域不是一夜成名的投機樂園,一切違背藝術規律、行業規則的做法都不能長久。讓規則跑在前面,文藝生態才能更加風清氣正——要是能重來,請按規則來。

單依純(中國好聲音微博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