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遇「消失7年」欠債前同事 她當場堵人討回借款 網:給他鬧大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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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女網友近日於知名論壇Dcard分享了一段親身經歷,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該網友表示,自己在2019年大學四年級在一家大賣場實習期間,曾因同事以母親生病為藉口向她借款2萬元(台幣,下同),事後卻遭對方消失聯絡,令她懊惱不已。

根據該名女子的描述,當時她每月實習薪資僅2萬2千元,這筆錢等於她整整一個月的收入。然而,在對方離職後,她才得知此人以相同理由向多位同事借款。多年來,她始終對此事耿耿於懷,但礙於羞於啟齒,未曾向他人提及。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近日,她在逛賣場時意外遇見了這名曾經騙走她錢的前同事,並與對方正面交鋒。她鼓起勇氣上前詢問對方是否認識自己,並直言要求對方歸還欠款。對方一開始試圖推託,聲稱自己有困難,並承諾晚上再還錢。然而,該女子不願再受欺騙,堅持要求對方當場還錢,甚至威脅報警處理。

在她的堅持下,該名男子最終前往提款機取款,將欠款歸還。期間,男子的母親還質問該女子是否有借款證據。幸好該女子早有準備,立刻出示了當年的LINE對話記錄,證明自己並非無端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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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歷被她分享到網路上後,引起廣大網友的共鳴與讚賞。不少人留言表示:

「妳好勇敢!這次討回來真的太厲害了!」
「給他鬧大就對了,別再讓這種人有機會繼續害人!」
「妳是正義的化身,希望其他受害者也能像妳一樣討回公道。」

也有網友分享了自身類似的經歷,呼籲大家在面對金錢借貸時務必謹慎。有人留言提醒:

「幫付醫療費我都會親自過去幫對方付,不會直接給現金」
「我覺得報警更有效果」等

此外,有律師指出,若遇到借款不還的情況,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台灣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建議,應保存好相關借款證據,例如通訊記錄或借據,並透過寄發存證信函等方式正式追討欠款。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還可以依法請求年利率5%的遲延利息,將債權轉化為「另類定存」,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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