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調解公約釀競爭?林定國:當地無設調解院 大家沒重疊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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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總部設於香港,上周五(30日)舉行《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5日)表示即使其他國家無簽約,仍可使用服務。對於坊問有意見僅33國簽公約是否不夠理想,林定國表示理解,但強調去年10月只有19國參與傾談,現有33個國家簽約是喜出望外。

被問到新加坡亦有調解公約,與香港是否有競爭時,他說新加坡無設立調解院,反之香港屬機構上的設計,有一個調解的平台,會提供調解員名冊、提供相關服務,「你可以過來做(調解)」,形容大家是「相輔相成,大家沒有重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林定國在電台節目指出,今次簽署儀式反應相當好,共33國家簽約,與會者對香港評價正面,讚賞香港是國際大城市,令人鼓舞。他說坊問有意見討論,僅33個國家簽署是否不夠理想,林定國對說法表示理解,但強調去年10月只有19個國家參與傾談,現在33個國家簽名,形容是喜出望外。

被問到歐美國家缺席,林定國解釋,今次主要尋找志同道合的國家,因為過往的國際爭議機構皆由西方國家主導成立,現在調解方面則由全球南方、發展中國家做主動,填埔國際爭議解決的空間。

5月30日,國際調解院公約在香港簽署。(外交部駐港特別員公署)

他強調,不代表不歡迎其他國家參與;即使其他國家無簽約,仍可使用服務,形容是「公共產品」。國際調解院下一步將成立秘書處、理事會,有待機構設置後,才知道香港扮演什麼角色。至於香港會否成為常設理事?他表示每個締約國都有機會委任一人擔當理事,並說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暫未知理事一職會否由香港人出任。他又表示,香港的強項是一國兩制,亦是整個國家內最開放和國際化的地方,設有普通法制度,享有很好的國際聲譽,在發展中國家有一定認受性。

被問香港的強項是處理金融、航運等,但涉及外交、軍事是否仍新手?林定國指出,相信國際調解院主要集中處理兩類爭議,包括國家和另一國家國民之間、涉及商業性質的爭議,以及國際商貿爭議,因香港過往累積不少經驗。至於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爭議,因香港並非主權國家,他坦言並非香港強項。 至於會協調俄烏之間停火?林定國說:「調解院係會做呢樣嘢,但係咪香港人直接幫到手呢,就要睇吓,因為要搵個好嘅調解員。」

被問調解員名冊是否全球開放?會否擔心部份法官有西方勢力、阻止別人擔任調解員?林定國說,簽約國家有權提名國民,始創國家會有更多提名名額,強調很包容和開放。至於營運費用方面,他表示保養維修由香港負責;調解院運作則由締約國負責,國家經濟量越大,將分擔更多,但同時會有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