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皇崗口岸條例7.20刊憲 港府:將確保附屬條例7.31同步生效
立法會今日(7月17日)舉行特別大會,三讀通過《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特區政府表示,《條例草案》順利通過,是落實中央相關授權的重要里程碑,為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政府又預告,《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將於7月20日刊憲,並於7月31日生效,當局會在《條例》刊憲後,依據既定程序訂立各項相關附屬法例,確保附屬法例能於港方口岸區7月31日啓用時同步生效。
草案刊憲至通過歷時4日 鄧炳強感謝立法會密集高效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6月26日通過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國務院在7月8日確定港方口岸區的具體坐標和面積,並同意該區自7月月31日零時起啓用,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特區政府隨後於本周二刊憲公布《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周三即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周四加會,罕有接審議草案,今日舉行特別大會,經約四小時討論以不記名表決通過草案。
多名議員今日在會上提及新口岸關乎融入國家大局及大灣區建設,亦有多人關注交通配套不足,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局方會適時檢討並物色停車場用地與轉乘設施。他感謝立法會進行了密集而高效的審議工作。
新皇崗口岸將採用「一地兩檢」安排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嶄新通關模式,整體通關時間將由原來皇崗口岸約30分鐘大幅縮減至約五分鐘,設計通關流量提升至每日20萬人次。
政府須就禁區管理、羈留設施、交通配套等訂立附例
政府預告,《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將於7月20日刊憲,並於7月31日生效,為特區在皇崗口岸設立港方口岸區,以及在港方口岸區依法實施管轄提供法律基礎。為配合港方口岸區的實際運作,政府亦須就該區作為禁區的管理、指定羈留設施、交通及運輸配套,以及提供公共流動無線電通訊服務等事宜制定多項附屬法例。
政府會在《條例》刊憲後,依據既定程序訂立各項相關附屬法例,確保附屬法例能於港方口岸區7月31日啓用時同步生效,其後亦會按程序在立法會復會後的首次會議上提交立法會省覽。
何時正式通關? 政府:確認具安全暢順運作條件後再敲定
政府又稱,隨着港方口岸區正式成立,港深兩地將全面展開後續的準備工作,包括聯合進行系統測試、試運及應急演練等,確保口岸各項設施及運作安排穩妥周全、準備就緒,待雙方確認口岸具備安全、暢順運作的條件後,粵港兩地政府會敲定正式開通日期,並適時向公眾公布。
鄧炳強表示,皇崗口岸重建項目是特區政府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以及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設施互聯互通的重點項目,亦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口岸早日準備就緒、暢順開通,是廣大市民的期望,亦是港深兩地政府的共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