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壹傳媒|中聯辦:新聞自由非「擋箭牌」 國安公署支持警方執法

撰文:彭焯煒
出版:更新:

警方國安處今晨(17日)拘捕5名壹傳媒集團董事,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5人包括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執行總編輯張志偉。
中聯辦發聲明表示,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和警方嚴格執法的正義之舉,及一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所作出的努力。中聯辦強調,新聞自由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任何人不論職業身份和背景,及其背後有何勢力支持,若違反了《港區國安法》及有關法律,都會受到法律嚴厲制裁。
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對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及《蘋果日報》5名董事採取的執法行動。

+10

任何權利自由非無邊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聯辦聲明強調,《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指任何權利自由都並非無邊界,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亦是有關國際公約的明文規定和各國法律實踐的通例。

聲明又指,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傳媒機構在內概莫能外,新聞自由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任何人不論職業身份和背景,及其背後有何勢力支持,若違反了《港區國安法》及有關法律,都會受到法律嚴厲制裁。

▼警方國安處拘捕5名壹傳媒高層並到壹傳媒大樓搜查▼

+2

國安公署:堅決支持警方履職

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依據香港國安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國安公署堅決支持警方依法履職,堅決依法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外交部駐港公署:外部干預勢力動搖不了中方維護國安決心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稿,指個別西方國家政客及外國媒體就事件說三道四,抹黑特區,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反對,又指「外部干預勢力無論耍甚麼花招都動搖不了香港特區依法執法的堅定原則,動搖不了中方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