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悲劇│公屋單親媽花光積蓄落訂買居屋 1原因被殺訂$26萬+索償
【公屋/居屋】為子女花光積蓄買樓竟變「輸身家」的噩夢?無綫(TVB)節目《東張西望》報道,居於公屋的單親媽媽Kathy,計劃以綠表方式購入價值270萬元的大埔二手居屋單位,並已支付26萬元訂金,詎料之後才發現單位樓契竟是「影印契」(核證副本,俗稱「無樓契約」),無法做按揭,Kathy難以負擔一次過付樓款。Kathy即時要求取消交易,但由於律師樓延遲交出正式買賣合約副本,且遺漏了「踢契」(終止合約)」有關重要條款,導致她錯過7天「踢契」期限,無法取消交易之餘,還被賣方索償。Kathy懷疑被地產經紀、律師行等各方設局「殺訂(沒收訂金)」,哭訴「我本身都係住公屋,亦都好辛苦儲錢……但到最後原來係1次過無晒」。
事件引來網民關注,認為物業成交前應該要調查清楚,「單親媽媽既幸苦血汗錢,都呃,有無人性呀」、「一定要查清楚,以免再有人中招!」,沒想到卻疑似跌入「殺訂」陷阱。
「剩係想攞返我自己應有嘅錢,點解你哋要咁樣呃我呢?仲係唔係1個人,仲係2個人,3個人都係咁樣」。《東張西望》近日報道,居於公屋的單親媽媽Kathy,想以綠表購買二手居屋,「因為諗住有政府嘅門檻,可以用最低要求供到層樓」。
公屋女買居屋 付26萬元訂金後才知是「影印契」無按揭
報道指,Kathy在網上「睇樓」群組認識地產經紀馮先生,在對方介紹下,她看中大埔怡雅苑1個二手居屋單位,價錢是270萬元,而馮先生當時稱已查過該單位可以做按揭,並主動介紹律師行,於是Kathy決定購買,詎料因此步入「深淵」。
3月28日夜晚,Kathy到馮先生的地產公司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以及支付10萬元臨時訂金,但奇怪的是雖然與業方雙方都在場,卻沒有同一時間簽合約,而Kathy簽署後就被馮先生叫「走先」,連臨時合約副本都要幾天後才收到。
指律師行職員無解釋合約條款
到4月11日,Kathy去馮先生介紹的律師行簽「提名信」,惟律師樓職員即場要求她同時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佢(律師行)手上已經有份正式合約喇,就同我講話不如而家簽埋啦,咁就唔使再行多轉喇」,最終Kathy稱在沒有律師在場、職員未解釋整份合約每個條款,簽署合約,「我又唔熟啦,第1次買樓,嗰時諗住橫掂都係馮生介紹,都係做慣嗰啲,應該係好熟,一定會相信呢間律師樓囉」。
不虞有詐下,Kathy在4月22日轉賬16萬「加付訂金」給律師行,本以為「上樓夢」成真,卻沒料到竟是「噩夢」開端。Kathy在5月12日收到律師行通知「樓契」是「影印契」,無法做揭揭,「嗰一刻我都好愕然嘅,佢就解釋返畀我聽如果無契樓嘅話,做唔到按揭」。她即時向馮先生和律師行表明要取消交易及退回訂金,才發現原來「睇樓」當晚所謂業主,竟是另1名地產經紀。
業主要求「沒收訂金」 公屋女質疑各方設局「殺訂」
Kathy又說,律師行在5月12日通知是「影印契」物業,卻到5月21日才給她正式買賣合約副本,然而這份副本少了3頁,且是與「踢契(終止合約)」有關重要條款,「好似逃避緊個責任,而唔畀我知道,原來喺7日之內,可以要求佢取消交易合約」。她補充,賣方發出律師信表示要沒收其訂金,「因為我無法交易,但問題不在我身上,係你律師行根本一直都唔肯處理,喺度拖」。
Kathy認為,買賣雙方經紀都有隱瞞「影印契」,律師行也有「不解釋條款」、「重要文件漏頁」等問題,質疑是各方設局「殺訂」,哭訴「我本身都係住公屋,亦都好辛苦儲錢,而我另一半已經唔存在喺我身邊,所以淨係得返我個女陪住我,因為呢樣嘢,我係特登一個人打兩份工去賺錢,但到最後原來係一次過無晒」。
公屋女哭訴:好辛苦儲錢,到最後原來係1次過無晒
根據一般樓宇買賣程序,雙方先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之後買家經由代表律師支付「加付訂金」給賣家,賣家律師才會提供樓契給買家律師查閱有否問題;如果樓契有問題,買家或代表律師可在7天內提出「踢契」,但需要證明樓契有問題。
地產經紀:已盡買家代理責任
地產經紀馮先生回覆《東張西望》強調已盡了他作為買家代理責任,「影印契嗰度,我哋買入嗰時係唔知嘅,因為土地註冊處沒有顯示,我問了賣方那邊1個代理,對方說單位不是沒有樓契。我們一般會採取措施,先問了買方意願,如果她是不想買這房子,我們也希望同業主商討到取消,但賣方代理話業主不願意取消,而且拒絕溝通」。業主代表則說,「在這件事上,應該搵返買方經紀,我諗會比較合適啲,ok?關於呢件事,我暫時可以告訴你,無可奉告,ok?」,然後掛斷電話。
律師行:為保障事主利益,無法馬上執行指示
涉事律師行回覆稱,當時該行法律文員有向事主解釋聲明書內容,該行合伙人律師有見證事主簽名。律師行續說,5月中起多次向事主表示如果取消合約,賣家極大可能會沒收已付訂金,屆時要入稟法庭向賣家追討遭沒收訂金,而該行多次建議事主同意該行委託大律師就有關訴訟風險提供意見,但事主一直沒有清晰表達是否接受建議;由於取消交易一事茲事體大,而且一旦向賣方律師表示取消合約便無法收回,為了保障事主利益,該行無法馬上執行事主指示,並要事主確認她了解所有有關風險後,才作出決定。
網民促查清楚
網民看過事件嘩然,認為應該要調查清楚,「單親媽媽既幸苦血汗錢,都呃,有無人性呀」、「冇契樓根本唔會有人買,根本係詐騙」、「一定要查清楚,以免再有人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