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阿伯追車失敗發難!拐杖打爛車窗嚇到乘客尖叫 後續更狂慘了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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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不到巴士也不應「發爛渣」!有乘客於社交平台Threads發布相片,指乘搭往杏花邨方向的8號城巴時,有阿伯因為追不到巴士,竟用拐杖打爛車窗,導致其他乘客尖叫,隨後極速逃走,令他感到震驚,「阿伯走得好快捉唔到」。

事件引來網民熱議,有人笑言,「到底係塊玻璃太脆弱定係個阿伯太強」、「阿伯功力深厚」。但有更多人批評阿伯離譜,「如果有乘客坐喺個度,係咪可以民事索償定用咩條例告佢?追唔到巴士就敲玻璃,佢睇人唔順超會唔會一嘢用拐杖扑人哋個頭」、「損人不利己」、「報警,最少都刑事毁壞破壞公物」、「絕不可以姑息縱容」。

城巴回覆《香港01》表示,已就事件報警,案件交由警方調查。而根據香港法例,「刑事毀壞」最高可判監禁10年。

阿伯因為追不到巴士,竟用拐杖打爛車窗,導致其他乘客尖叫,隨後極速逃走。(AI生成圖片)

這也太衰了吧!該乘客於4月15日在Threads發布相片,指乘搭往杏花邨方向的8號城巴時,巴士玻璃窗突然整塊破裂「爛咗」,有乘客尖叫,定神發現原來有阿伯因為追不到巴士,用拐杖擊打車窗泄憤。

阿伯追不到巴士 用拐杖打爛車窗嚇到乘客尖叫

從相片見到,巴士下層後排左邊座位旁的一大塊玻璃布滿裂痕,顯示阿伯當刻用拐杖擊打車窗的力度相當大,幸沒有乘客受傷。

巴士下層後排左邊座位旁的一大塊玻璃布滿裂痕,顯示阿伯當刻用拐杖擊打車窗的力度相當大。(Threads@zo___iii23)
巴士下層後排左邊座位旁的一大塊玻璃布滿裂痕,顯示阿伯當刻用拐杖擊打車窗的力度相當大。(Threads@zo___iii23)

阿伯急步逃離 目擊者:走得好快捉唔到

樓主補充,阿伯打爛車窗後就「急急腳走咗去」,感嘆「阿伯走得好快捉唔到」。

網民批阿伯離譜:絕不可以姑息縱容

網民看後議論紛紛,有人笑言,「到底係塊玻璃太脆弱定係個阿伯太強」、「阿伯功力深厚」、「少林金鋼棍」、「阿伯走得快,今次有古怪」。

亦有大批網民指摘阿伯離譜,「大癲」、「如果有乘客坐喺個度,係咪可以民事索償定用咩條例告佢?追唔到巴士就敲玻璃,佢睇人唔順超會唔會一嘢用拐杖扑人哋個頭」、「正所謂我搭唔到班車,你都咪使旨意搭,損人不利己」、「截停咗部巴士但係唔搭,係咩玩法?」、「報警,最少都刑事毁壞破壞公物」、「絕不可以姑息縱容」。

城巴:已就事件報警

城巴回覆《香港01》表示,4月15日(星期三)下午約2時30分,城巴1輛8號線往杏花邨方向巴士,於柴灣道懷疑被途人蓄意刑事破壞巴士車窗,城巴已就事件報警,案件交由警方調查。

破壞巴士可罰款及監禁

城巴已就事件報警,案件交由警方調查。(資料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6條,巴士乘客或有意乘搭的人,不得損壞、毀損巴士,違者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破壞巴士更可能觸犯「刑事毀壞」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