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家訪新方法?房屋署突擊直入單位做2件事 拒絕開門後果嚴重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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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須知】為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會定期或突擊家訪,但近日有「家訪新方法」?有居於沙田公屋9年的女住戶在網上公屋討論區發文表示,日前房屋署人員家訪時除了要求進屋巡查每個角落,還全屋畫圖,與以往只在門口查身份證不同,質疑是否房屋署家訪新方法。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住戶表示同樣遇到,「早兩日就係,入屋畫圖,仲要開埋雪櫃睇有咩」、「呢幾年,耐唔耐都有家訪要畫圖,唔使擔心,正常程序啫」,亦有網民估計樓主是遭到別人舉報。

另有網民擔心難以分辨是騙徒還是房屋署職員,建議拒絕讓相關人員入內以保安全,「死都唔畀佢哋入」、「你私人地方,佢冇權入屋,除咗你批准之下」。但有網民引用《房屋條例》及「屋邨管理扣分制」反駁,房屋署職員執行職務時有法定權力進入公屋單位視察,如果租戶「死也不開門」阻礙房屋署職員工作,可能會被收回單位。

為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會定期或突擊家訪。(資料圖片)

該名居於沙田公屋9年的女住戶於7月6日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帖文,分享房屋署職員近日「突擊家訪」奇怪經歷。

公屋家訪新方法?房屋署職員入屋巡查+畫圖

樓主表示,以往房屋署職員只在門口檢查身份證,「所有住戶身份證ok」,但今次房屋署職員進入單位巡查每個角落及畫圖,「直頭入屋睇晒房、廚房,再畫圖?」,令她大感疑惑,遂向網民求教,「家庭無違規,但有人同樣試過嗎?」。

有居於沙田公屋9年的女住戶表示,日前房屋署人員家訪時除了要求進屋巡查每個角落,還全屋畫圖,與以往只在門口查身份證不同。(AI生成圖片)

其他公屋住戶分享同類經歷:仲要開埋雪櫃睇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表示有同類經歷,「早兩日就係,入屋畫圖,仲要開埋雪櫃睇有咩,之後佢話因發現我哋水錶異常無點郁,可能要水務署換,我話水錶喺出面佢唔郁唔關我事,佢話會報告返,不過唔明佢為乜要睇我雪櫃,怕冇人住?」、「呢幾年,耐唔耐都有家訪要畫圖,唔使擔心」、「唔使驚,正常程序啫」。

網民認為,如果樓主沒有違規,配合房屋署職員工作就沒有問題。(資料圖片)

網民:如沒有違規,配合房屋署職員工作就沒問題

亦有網民估計樓主可能被人舉報濫用公屋,「應該有人舉報」、「咁查,肯定有人報寸你有違反租约」,但認為如果樓主沒有違規,只需配合房屋署職員工作就沒有問題,「配合就得啦,家訪係正常㗎,有咩問題呢?」、「自從有拆主力牆事件後,所有公屋都要檢查、畫圖、檢查廚房防火門,都係件好事嚟,就係好多自私精擅自拆主力牆,不理其他人死活,我就話一旦發現拆主力牆、要重罰兼收屋、絕不可以姑息呢種自私精」。

拒絕房屋署職員進入單位?網民引用《房屋條例》指可能犯法

不過也有網民指出騙徒手法層出不窮,難以確定上門家訪的人是騙徒還是房屋署職員,建議拒絕對方入屋以策安全,「講真一樣嘢,你畀佢入屋,你點知佢係咪用假嘅房署職員工作證入屋打劫?」、「假職員點算?」、「其實佢租咗間屋畀你,就係你私人地方,佢冇權入屋,除咗你批准之下」。

妨礙房屋署職員執行職務後果嚴重。(AI生成圖片)

隨即有網民引用《房屋條例》及「屋邨管理扣分制」反駁,房屋署職員執行職務時有法定權力進入公屋單位視察,如果租戶阻礙房屋署職員工作,可能會被收回單位,「人哋工作上有需要先入,租嘅就好好配合,因為好有型咁阻住人做嘢而犯法就唔好啦」、「你拎返扣分制份文件,望望第19項,扣15分嘅抗拒或阻礙執行職務先,你可以唔畀佢(房屋署職員)入,但扣15分嘅時候唔好問點解」。

房屋署:會定期安排突擊家訪 核對登記戶籍資料、觀察單位住用狀況

房屋署回覆《香港01》表示,為確保珍貴的公屋資源得以妥善運用,房屋署會透過多種渠道核查公屋單位有否遭濫用;署方會定期安排突擊家訪,核實各單位實際住用狀況,職員會按實際情況彈性安排,於不同時段(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進行突擊上門家訪,核實住戶居住情況及單位是否存在濫用情況。進行家訪期間,房屋署職員通常會由屋邨保安員陪同到訪,上門後會先向住戶出示職員證,清晰說明來訪目的,待住戶知悉後才進入單位展開調查。調查過程中,職員會要求住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核對登記戶籍資料,同時觀察單位內實際住用狀況,若住戶對上門職員身份存疑,可致電所屬屋邨辦事處核實查詢。

房屋署回覆《香港01》表示,為確保珍貴的公屋資源得以妥善運用,房屋署會透過多種渠道核查公屋單位有否遭濫用。(資料圖片)

房屋署亦會透過市民舉報、日常屋邨巡查等途徑收集懷疑濫用公屋個案。隨着《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於2026年3月31日正式生效,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已全面刑事化,新罪行包括分租或協助分租、將單位作非住宅或商業用途圖利而不居於單位,以及長期丟空或非經常居住等;新法例亦賦權獲授權人員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1年。

房屋署提到,現屆政府上任以來,已成功收回逾10,200個遭濫用公屋單位,以每個新建公屋單位成本100萬元計算,節省超過102億元,金額相當於興建兩個大型公共屋邨。

妨礙房屋署人員執行職責可罰款及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第22條「視察處所」,獲授權人員可隨時和為執行職務而進入和視察屋邨內任何土地;或委員會出售的任何土地或委員會已提名購買人的土地,而該土地為在讓與、轉易或放棄管有方面受限制者。任何人妨礙委員會或獲授權人員行使權力或執行職責,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依照房屋條例或其他法定要求,或房委會所制定的政策執行職務,會扣15分。(資料圖片)

公屋住戶阻礙執行職務可扣15分 2年內扣滿16分會被收回單位

而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第19條,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依照房屋條例或其他法定要求,或房委會所制定的政策執行職務,會扣15分。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2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睇多啲:公屋悲歌|住17年三代同堂 1心酸原因要交還 「天價還原」瘋傳

【公屋/公屋還原單位】公屋租戶遷出單位時,要自費還原裝修改動,但原來不是自己裝修的部份,也需要自費還原。有港男於網上公屋群組發相發文,指由於家中老人家百年歸老,其家庭變成「寬敞戶」,要交還居住17年、位於南區田灣邨的大單位,大嘆不捨。而更令他驚訝的是,上手住戶留下的裝修部份也要他自費還原,結果11項還原改動共花費5位數字。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認為房屋署收費還原合理,「始終唔係房署原裝,收返還原費都合理」、「(房署)維修責任問題」。也有網民建議租戶不要豪裝公屋單位,「隨時擺二三十萬去裝修,一個唔小心被針對收屋,裝修錢冇晒之餘,仲要拎多大筆錢還原,何必呢?」。

公屋租戶遷出單位時,要自費還原裝修改動,包括不是自己裝修的部份。(資料圖片)

公屋「天價」還原?該港男於9月30日(星期二)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以「今日住咗17年單位last day交吉」為首發相發文,透露由於家中老人家百年歸老,其家庭變成「寬敞戶」,要交還居住17年、位於南區田灣邨的大單位,大嘆不捨,「由我小六入伙到而家,曾經三代同堂,回憶返爺嫲瞓過嘅床,屋企一齊食飯嘅大廳,有點不捨」。

家中長者離世 變寬敞戶要交還公屋

公屋「交吉」,必須自費還原單位裝修,但令樓主驚訝的是,原來並非自己裝修的部份,也要自費還原,大感無奈,「當時入伙廚房灶台、廁所洗手盆上一手已經改裝雲石台,房署問我屋企人要唔要接手我哋ok,而家交吉原來要照收還原費,廁所發黴爛咗自己換過都話唔係房署原裝門一樣要畀錢……」。

樓主驚訝,原來並非自己裝修的部份,也要自費還原,大感無奈。(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樓主驚訝,原來並非自己裝修的部份,也要自費還原,大感無奈。(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至少11項改動要還原 金額5位數

從房屋署還原項目清單見到,樓主要還原至少11項改動,包括2個廁所「還原木門連框」、「更換相連式座廁」、「還原廁所牆身及地台瓦」、「重新接駁排氣管」;廚所「更換洗滌盆、灶台」,以及「還原廁所牆身及地台瓦」等,還原費用總共39,563元。

樓主要還原至少11項改動,包括2個廁所「還原木門連框」、「更換相連式座廁」、「還原廁所牆身及地台瓦」、「重新接駁排氣管」;廚所「更換洗滌盆、灶台」,以及「還原廁所牆身及地台瓦」等。(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還原費用總共39,563元。(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

樓主強調,當時入住單位時,裝修費只需12萬元,不是「豪裝」,「其實同豪裝相距甚遠」。

網民指房屋署收費還原合理:維修責任問題

網民看過帖文議論紛紛,有人認為房屋署收費還原合理,「始終唔係房署原裝,收返還原費都合理」、「(房署)維修責任問題」、「當年收樓時一定唔會接手舊裝修,手尾長」、「$2-3000租,俾出面平咗一萬蚊一個月⋯⋯住咗17年,差額都200萬!賺咗啦!」。

網民認為房屋署收費還原合理。(資料圖片)

也有網民建議租戶不要豪裝公屋單位,「隨時擺二三十萬去裝修,一個唔小心被針對收屋,裝修錢冇晒之餘,仲要拎多大筆錢還原,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