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奧運|鄭泳舜及學者促電視台 配合轉播時製作節目推廣運動

撰文:梁祖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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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昨日(9日)宣布已購入今年巴黎奧運及殘奧的轉播權,將經本港的3間免費電視台(無綫、ViuTV及HOYTV)及香港電台免費轉播。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委員鄭泳舜今日(10日)表示,獲轉播權的傳媒在免費播放奧運賽事外,亦應自行計劃製作更多可刺激經濟的節目;至於政府則可考慮在康文署的場地免費播放奧運賽事。

浸會大學體育、運動及健康學系教授劉永松則認為,上次政府購買了東京奧運轉播權,但其發揮的社會效益卻不足夠,因此建議政府和傳媒共同打造平台來刺激或鼓勵經濟和運動產業,如增加更多互動內容,讓市民在觀看奧運時,可享沉浸式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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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委員鄭泳舜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相信政府購入奧運轉播權讓媒體免費轉播,將有助推廣和促進本地的體育產業發展。

鄭泳舜倡電視台增轉播條件:製作刺激經濟節目

他指出,政府在上屆東京奧運轉播權上,與轉播電視台達成協議,當中包括電視台必須免費播放至少900小時的賽事,有香港運動員的賽事亦必須轉播,同時在接下來的一年,電視台需製作及播放推動體育的節目,鄭泳舜建議政府在今年再討論新協議時,可多年加一項條件,「電視台要自己諗啲可以刺激到經濟嘅節目」,如轉播重要體育盛事等,讓香港可在奧運氣氛下,帶動本地經濟發展。

他亦建議政府可考慮在康文署場地播放奧運賽事,在播放期間可設體育活動,為奧運添氣氛,他相信康文署不會與同樣播放賽事的商場和酒吧等爭生意,因兩者的市場不同、面對的受眾都不同,加上賽事數量多且時間錯開,如能詳細商討不同賽事的時間表,相信康文署場地不會與商場、酒吧等場所的播映賽事和時間相撞。

4月9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行政會議開會前見記者。(盧翊銘攝)

劉永松:獲轉播權傳媒應把省下金錢推廣本地運動產業

浸會大學體育、運動及健康學系教授劉永松在節目中稱,今次購入轉播權的金額預計會比以往電視台搶購獨家轉播權便宜,譬如在2016年里約奧運,電視台在惡性競爭下,將獨家播映權的投標額叫標至1.6億元,現在的傳媒可免卻此等惡性競爭,而政府在沒有競爭下亦可用較相宜的價錢買入轉播權。

他建議轉播的傳媒可將買轉播權省下的金錢,用來打造一個可鼓勵本地運動產業的平台,他相信蓬勃的本地運動產業可有助推廣香港經濟、提升社會和諧感以及國家認同感。

與此同時,傳媒除了在播放賽事同獎牌榜外,亦可結合現有科技,為轉播節目增加更多互動內容,讓觀眾不再只是旁觀者,亦是參與者,他認為這些沉浸式體驗可提升體育文化,吸引更多人關注體育項目;他亦提及到市民大眾對奧運的期望值不應只放在香港得的獎牌上,亦可欣賞賽事本身,享受體育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