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沛詩連續第三度獲任監警會主席 6.1任命生效 為期兩年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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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30日)宣布,再度委任王沛詩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主席,任命由下月1日開始,為期兩年。翻查資料,王沛詩在2021年接替梁定邦成為監警會主席,其後在2023年續任,今次是她第三度獲委任,總任期達6年。

政府今日(30日)宣布,再度委任王沛詩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主席,任命由6月1日開始,為期兩年。(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上述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第604章)第5條作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很感謝監警會「致力確保香港享有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兩層投訴警察制度的寶貴貢獻」。

他又稱深信在王沛詩領導下,監警會會繼續貫徹履行在《監警會條例》下的法定職能,確保市民的投訴獲公平公正處理;同時從投訴中汲取經驗,向警方提出改善建議以提升服務質素及專業水平。

監警會舉行例會。(資料圖片/周令知攝)

鄧炳強表示,政府會繼續全力支持監警會積極發揮其獨立的法定監察職能,維護香港公平公正、對公眾問責的投訴警察制度。

監警會現時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14名非官方成員。翻查資料,王沛詩在2005年至2010年間為監警會委員,其後接替梁定邦,於2021年6月1日上任監警會主席一職。2023年兩年任期完結時獲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