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行前高級職員以假訂貨單詐騙 涉1,200萬元今認罪還柙下月判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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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大昌貿易行有限公司(大昌行)一名前高級營業代表,涉嫌訛稱多個客戶曾向供應商訂購貨品,誘使供應商在九個月內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其後再轉售該等貨品圖利。被告今日(3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32項欺詐罪名,暫委法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柙懲教署看管。

灣仔區域法院。(黃浩謙攝)

46歲被告麥家榮,案發時是大昌行食品貿易部高級營業代表,負責處理客戶的糧油雜貨訂單。案情透露,大昌行的業務包括糧油雜貨供應;接獲客戶訂貨要求後會開出發票,以安排發放或交付貨品予客戶。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的九個月期間,在大昌行的電腦系統輸入虛假訂貨單,訛稱32個客戶向公司訂購了貨品。大昌行因而向該等客戶發出共410張發票,並安排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蘇煒然攝)

調查又發現,被告偽冒客戶簽收貨品,其後私自轉售貨品圖利,但他只向大昌行繳付貨款約28萬元。署方遂對其作出起訴,指他干犯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32項欺詐罪名,暫委法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