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規管|田北辰倡初期設准一萬架再逐步提升:新加坡有7萬架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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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規管框架今日(15日)出爐,其中車輛牌照會設上限但數量未定,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初期設一萬架屬「合理」,但料「好快」需要檢討,因為立法規管後會「鏟走」所有目前非法載人車輛。他指新加坡人口約590萬,網約車就有7萬架。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對政府規管框架的大方向表示歡迎,至於網約車發牌數目,他就認為要根據科學的市場調查去精準釐定,避免過度競爭和交通擠塞;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香港道路資源有限,因此確立網約車數量將會是關鍵,他強調當局在作出相關考慮時,應為平衡的士司機權益與道路承載能力為最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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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平台與司機牌照期限初步傾向為五年,當局會設立類似的士司機牌照的筆試。(資料圖片)

網約車規管今日出爐,網約車平台、司機與車輛都要領牌,其中車輛牌照會設上限但數量未定,有效期一年,續期最長五年。至於司機與平台牌照數目均不設限,有效期五年,車費可跟市場情況自訂。政府消息人士預計目前「數個網約車平台」達到入場門檻。

消息指,網約車規管框架將在7月18日提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資料圖片)
的士司機可經營網約車

實政圓桌田北辰:相信市場很快會消化一萬部網約車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早在上屆政府已提倡規管網約車。現時焦點是政府會發牌多少架車,他指新加坡有590萬人口,網約車及的士共有7萬架,但香港人口比新加坡多150萬,只有1.7萬部的士,認為合理地首階段可先發一萬部網約車名額。

田指出,作出規管後將「鏟走」其他非法的「白牌車」,相信市場很快會消化一萬部名額,「好快要檢討(增加)」。他認為領牌網約車應可供合資格司機租用架駛,保持供應。

他又提到當局應設立中央投訴機制,供乘客就車輛及司機問題作出投訴,令違規司機可被除牌。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合理地首階段可先發一萬部網約車名額。。(田北辰Facebook)

工聯會陸頌雄:規管網約車和平台有助乘客有更多選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提出網約車規管框架能為行業帶來正確的發展方向,更有助解決香港長期以來「白牌車」問題。他續指,以往打擊「白牌車」主要針對司機,令平台處於法律真空。而政府今次正式對網約平台進行規管,工聯會表示歡迎,並認為規管網約車和平台有助乘客有更多選擇,亦推動的士業界提升服務,促進合理競爭。

陸頌雄認同網約車及的士能夠共存,而達至共贏的前提就是政府、網約車平台公司及從業員三方都要作出協商,以解決未來行業監管及營運等問題。他解釋指,未來平台的分成、收費、派單等都可能引起爭議,若是有一個三方的協商機制,便能夠儘快化解矛盾,並得出各方面都能夠同意或能接受的方案。

陸頌雄希望政府在立法前多聽市民和業界意見,特別是司機資格、車輛規格等細節需諮詢公眾。至於網約車發牌數目,他就認為要根據科學的市場調查去精準釐定,避免過度競爭和交通擠塞。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網約車發牌數目,要根據科學的市場調查去精準釐定,避免過度競爭和交通擠塞。

民建聯陳恒鑌:確立網約車數量將會是關鍵

民建聯交通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的士與網約車並非零和博弈,而是互補共存的服務模式,有見於使用網約車點對點運輸服務已為全球趨勢,香港不可逆流而行。陳恒鑌歡迎政府正式就網約車平台設立規管框架,相信可促進業界公平競爭、提升服務質素,對乘客、司機及整個行業均有益處。

網約車司機、車輛及平台均需領取有效牌照,陳恒鑌認為,發牌機制除了可加強政府的有效監管外,也可確保網約車與的士在較公平市場環境下競爭。他指規管框架也着重專業性和保障性,即是司機必須通過考核,與現行的士司機一樣,必須具有指定水平的專業質素;至於嚴謹的車輛檢查、司機資格審查及強制第三者保險等,也可加強保障乘客安全及提升整體服務水平。

至於社會關注網約車數量是否設限,陳恒鑌認為,香港道路資源有限,若網約車無序擴張,可能加重道路負荷,導致交通擠塞,影響市民出行體驗,因此確立網約車數量將會是關鍵,他強調當局在作出相關考慮時,應為平衡的士司機權益與道路承載能力為最大原則。另外,為滿足部分兼職網約車司機的需求,陳恒鑌建議保險公司推出更具彈性的保險產品,例如以電子方式為每次載客提供單次保險,以降低營運成本。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的士與網約車並非零和博弈,而是互補共存的服務模式。(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團結香港基金:政府應把握機會舒緩交通擠塞問題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總監葉文祺認為,新框架有效釐清網約平台、網約車及的士業界的角色及責任, 善用創新科技滿足市民點對點出行需求,推動香港智慧交通發展。他理解的士行業希望限制網約車數量以保障自身利益,但從整體社會交通效益角度看,創新科技使網約車實現真正的「共享經濟」,充分利用現有私家車及兼職司機資源,通過自由市場調節供需。

考慮要緩解對的士行業的衝擊,葉文祺建議,政府可分階段發放網約車牌照,但不應設數量上限,讓市場自行回應市民出行需要。此外,他認為除了要求以個人名義登記車輛外,登記車主必須為主要司機,此舉可打破現有車行對租車市場的壟斷,保障司機收入。

葉文祺認為,政府應把握機會,利用網約平台提升業界服務質素及舒緩交通擠塞問題。由於的士牌主和司機也可以加入網約平台,平台應公開的士與網約車的供需數據,反映市民出行偏好;運輸署應每月檢視數據及路面堵塞情況,靈活調整網約車牌照數量,促進的士與網約車的良性競爭,推動行業服務升級,根據市民的選擇結果,讓政府考慮是否全面放寬網約車數量限制。

問:網約車在香港是非法的嗎?

答:香港法律規定,利用汽車載客取酬的行為必須取得「出租汽車許可證」,而長久以來,個人點對點交通服務主要由擁有牌照的「的士」提供;不過,當科技促使交通運輸產業和市民出行需求發生根本變化,衍生「網約車」這種新型載客取酬營運形式,特區政府卻遲遲未有打破的士牌照壟斷,未能開放市場競爭,導致網約車在港服務11年仍未合法化。

問:政府停止增發的士牌照多年,帶來什麼問題?

答:香港目前共有18,163個的士牌照,因政府停發新牌導致數量稀缺,持有者可以控制市場形成壟斷,並且催生了非常畸形的炒牌環境,令的士牌照由「公共交通資源」變成「金融炒賣工具」,在過去25年內由252萬元被炒高至667萬元。的士牌主將炒牌成本轉嫁租車司機,迫使司機和乘客陷入「司機收入低—服務差—乘客埋怨—流失更多客—收入更低—服務更差—社會怨氣更大」的惡性循環,更積聚的士和網約車之間的仇恨,種下社會衝突禍根。

問:的士與網約車亂局,應該怎樣解決?

答:往屆政府施政失當,既未有打破的士壟斷,又未有落實網約車合法化,的士與網約車出現惡性競爭,影響市民出行體驗、損害司機勞動利益,更令不同群體之間產生越來越大的怨氣和怒氣。有為政府理應敢於改革,堅持以產業發展和社會轉型為主線、以乘客需求和司機權益為依歸,推動網約車合法化,徹底打破的士壟斷,重構點對點出行服務,杜絕公共運輸服務資源的炒賣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