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減肥藥「温燃燒」含禁藥西布曲明 衞生署籲市民停用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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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23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兩款分別名為「温燃燒」及「消水丸」的減肥產品,這兩款透過社交媒體平台購得的產品中,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的藥物成分。

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温燃燒」樣本含有「西布曲明」,而「消水丸」樣本則含有「呋塞米」。其中較常見在減肥產品的成份「西布曲明」曾用於抑壓食慾,但該藥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此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於社交媒體平台 「消水丸」含呋塞米

衞生署根據情報,透過社交媒體平台購得名為「温燃燒」及「消水丸」的減肥產品,並在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温燃燒」樣本含有「西布曲明」,而「消水丸」樣本則含有「呋塞米」,兩種成分均為《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部毒藥,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衞生署表示,「呋塞米」是一種用於治療高血壓、心臟衰竭及水腫的利尿劑,常見的副作用包括感覺口渴、暈眩、頭痛,以及心跳快或不正常;較常見在減肥產品的成份「西布曲明」曾用於抑壓食慾,但該藥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此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服用來歷不明的產品,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胡忠大廈1801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發言人補充,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卻要服用任何藥物作體重控制用途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而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