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康文署補鑊七招 反映「信任」紅館租用人呈漏洞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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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團MIRROR在7月於紅館演唱會發生嚴重事故,事隔逾三個月,政府今(11日)公布意外調查報告,提出七項建議強化租用機制,訂明負責人員負責角色範疇,核證搭建物及器材重量,要移動及升降的機械需要做負荷驗證,確保鋼索符合資格,研究引入第三方獨立審核人員等,反映出康文署現行機制漏洞百出。
調查Mirror演唱會事故工作小組主席、康文署助理署長李子俊表示,「好多時我哋協助主辦方盡量成功開騷」,因此與租用人講個信字,「我哋係信任佢哋資料,結構工程師基於呢個信任,用嗰啲數據計證明係安全。」

▼MIRROR演唱會調查報告及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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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工作小組就今次成因提出七項建議強化租用機制:

1. 機制中訂明負責人員負責角色範疇,早入場檢測舞台設計
2. 加強搭建物及器材,核證搭建物及器材重量,要準確無誤,要移動及升降的機械需要做負荷驗證,確保承擔到重量
3. 確保鋼索符合資格,品質檢測證明,確保提供的品質是合規格
4. 檢測證明書,要符合力度
5. 研究引入第三方獨立審核人員,視乎情況檢查租用人工程及裝置
6. 為確保遵守租用,康文署引入妥善機制處理違反租用條款情況,嚴重及屢次違反者會施加罰則
7. 盡早綵排,減低意外機會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和勞工及福利局今日召開記者會交代意外調查報告,並還原意外發生前後時序。報告披露,MIRROR紅館演唱會7月25日首場演出,承辦商「藝能」7月中首次提交懸掛裝置的圖表,並已獲康文署審批,承辦商隨後再於開場前三日、即7月22日再作修改,康文署結構工程師經計算後,確認其符合結構安全要求。

虛報裝置及機械組件重量誤差相距平均四倍

根據紅館現行的租用條件所示,若要在場地內用索具裝配或懸掛任何搭建物或器材,租用人須自費委聘經康文署核准的合資格專業人士在場監督下進行。工程完成後,按規定負責在場監督工程人士,須以書面向康文署證實裝置安全穩固。

警方則透露,「藝能」當時交予康文署的場地申請文件,涉嫌虛報裝置及機械組件重量,其誤差相距平均四倍,有理由相信有人意圖誤導康文署,目的是希望令康文署批出演出許可。

警方又披露部份數據,發現大部分裝置均涉虛報,其中:喇叭實際重量為12,240磅,申報重量為1,600磅,誤差超過7倍;六個LED屏幕實際總重量則為9,852磅,申報重量為3,600磅,誤差2.7倍。相關單位在完成安裝升降裝置後,並無安排適當檢查。翻查閉路電視片段所見,肇事屏幕更在意外發生當日早上,「已有升降方面少少問題,但冇人去維修同做補救措施。」

▼11月11日 政府公布MIRROR演唱會意外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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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助理署長:結構工程師根據提交數據計算合乎標準

調查工作小組主席、康文署助理署長李子俊於記者會表示,由於信任主辦方提交的資料,康文署結構工程師根據所提交的數據,計算後確認其符合標準。不過,由於承辦商虛報資料,令鋼索安全系數由不符合國際標準的4.2,上升至8至10,但鋼索出現金屬疲勞,最終釀成事故。

李子俊表示,一個表演有很多圖則,「好多時我哋協助主辦方盡量成功開騷,收好多表格。今日警方講係懸掛系統圖表,手頭上資料7月中畀我哋,用五六日批咗,有懸掛系統。」他指紅館原本無舞台,因此要確保安裝裝置是穩固,符合所有標準,「紅館有天花,睇將來懸掛天花頂重量係唔係承受得到、影響到結構。」

基本上佢哋提交資料,我哋係信任佢哋資料,結構工程師基於呢個信任,用嗰啲數據計證明係安全。
康文署助理署長李子俊

他又表示,警方指最後一分鐘才改,如加一個喇叭或一眼燈,牽涉天花結構,「佢(租用人)都要提交資料供審批,「我哋盡量協助業界喺我哋範圍攞個批准,7月22日提交少少更正,唔係成幅圖改,我哋結構工程師好快計到係符合標準,所以批准咗,唔係大幅度更新。」

▼11月11日早上 警方就MIRROR演唱會意外拘捕四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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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人士:紅館無駐場舞台監督易「走漏眼」

有業界人士指,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等表演場地,本身已內置舞台及基本配置,技術人員會因應裝置規格包括承重量等,進行舞台設計,「有根有據,所以少啲出現超重情況」;另政府亦設駐場舞台監督,包括參與演出前製作會議,亦會清楚掌握佈景圖及「入台」時間表等,如發現設置佈景時間緊迫,更會「溫提」是否需再作調整。租用人「入台」時,舞台監督亦會全程監督運作流程。

不過,紅館則屬多用途場地,該業界人士指「本身係一個吉場」,租用團體需要自搭佈景或舞台,亦無駐場舞台監督安排,相信較易洐生不確定因素,甚或「走漏眼」情況。另一業界人士則相信,經過今次不幸事件,相信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時將趨向困難。

▼7月28日晚 MIRROR演唱會巨型屏幕跌下▼

演出業協會:籲當局免矯枉過正

演出業協會發聲明表示,業界一直自律,以安全為首要責任,今次意外實屬個別事件,強調相關建議將對業界營運構成壓力、大幅增加成本,及影響創意和演出行業發展。協會又提到,不少國際大型表演作巡迴演出時,未必能配合香港嚴苛的演出要求,因而決定放棄香港站,令業界舉步為艱,影響頗為深遠。協會呼籲當局考慮措施時要取得平衡,避免矯枉過正,在取得業界共識後才落實執行。

舞台技術及設計人員協會外務副主席陳力恒表示,文化戲劇界演出時均會與場地舞台監督召開技術會議,如有需要亦會僱用結構工程師或測量師呈交驗證報告。他認為擬議的新機制解說未明,擔心僱用第三方獨立審核人員的要求會一刀切,若費用全數由租用場地團體承擔,勢令財政壓力大增,「我哋唔係做啲搵錢既商業節目,製作經費好有限,如果再要額外支出,會好吃力。」

香港芭蕾舞團行政總監李易璇則指,舞台演出界一直注重安全,以往亦甚少發生嚴重事故,亦向來與場地的舞台監督甚有默契,雙方均致力確保演出安全及順利舉行。不過,她憂慮康文署調整場地租用條件後,或會令演出前的時間更趨緊迫,另亦會增加演出成本壓力,建議政府與租用團體充分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