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鍾沛權重申擁護自由公義等價值 不會因意識形態改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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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指17篇文章涉煽動案續審,前總編輯鍾沛權今(16日)繼續自辯,他否認其妻陳沛敏的文章用上「文字獄」一詞屬煽動,並指法官判刑有時也會用上激烈字眼;他又指《立場》過去曾訪問本土派、溫和派和建制派的政治人物人,葉劉淑儀、梁美芬等建制派的人士,也會就某些議題回應《立場》,正因《立場》有一定公信力。若控方指《立場》訪問不同主張政治人物,便是支持他們,猶如「人格分裂」。鍾最後重申,《立場》沒有政治藍圖,但擁護如民主自由、公義等價值,作為傳媒有許多自我期許和原則,不會因意識形態或利益改變。鍾主問完畢,控方稱需時準備盤問,案件押後至周四(19日)續審。

不喜歡的字就指是煽動好危險

鍾沛權自言不認為涉案15篇文章有煽動的意圖,筆者或受訪者的意圖大多為指出或糾正錯誤。提及妻子陳沛敏撰寫的博客文章《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鍾認為內容非毫無根據的指控,沒有煽動成份,顯然是想指出政權在執法過程的一個錯誤。鍾續指,該文章是關於譚得志被控煽動罪,此事在當時在社會的爭議很大。陳沛敏使用到「文字獄」等字眼,鍾不認為該用詞激烈,反而屬評論文章的普遍用字,又稱:「如果你唔喜歡既字眼就煽動好危險」。

鍾沛權指其妻陳沛敏在其中一篇文章曾用「文字獄」一詞,但他認為只屬評論文章的普遍用字。(陳浩然攝)

法官判刑也用激烈字眼

鍾另提及兩宗暴動案的判刑,法官在判辭中形容示威現場「猶如地獄」、被告聲援年輕人的舉動「近乎孌童癖」,用字激烈且意料之外地概括。鍾指出,即使在嚴格地決定人身自由的判辭都會用一些激烈字眼,故當無權無勢者對權力機關作出批評時,應享有最大的包容。

也有訪問溫和派及建制派政治人物

鍾重申只要受訪者真誠表達其政治主張,記者就應如實報道,不能加以粉飾、掩飾,讀者應在獲充分資料的決定下作出討論,以決定是否支持受訪者。對於控方指《立場》透過新聞報道作出煽動行為,鍾否認並解釋,他們過去曾訪問溫和派、本土派、建制派等不同立場的政治人物,他們不可能支持其文章中提及的所有主張,否則將猶如「人格分裂」。

葉劉梁美芬等也曾就某些議題回應

鍾另指《立場》報道無意美化或醜化受訪者,他們從不會透過歪曲事實、斷章取義,去呈現一個不真實的畫面。不論政治光譜為何的人,只要有新聞價值,《立場》均希望有機會進行採訪,過去田北辰、葉劉淑儀、梁美芬等人亦曾願意就某些議題回應《立場》,鍾認為當中的原因為《立場》有一定的公信力,相信他們不會歪曲事實,否則《立場》不會在中大於2021年發表的傳媒公信力調查中獲第3名。

投票人數破紀錄反映害怕自由被剝奪

鍾另提及指,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舉行時,正值中大、理大示威事件發生後不久,示威當時對港人上班造成很大困難。鍾原以為此會造成「幾大既反彈」,但該年的選舉的投票人數反而破紀錄,傾向支持運動的候選人最後更獲得了六成的選票。鍾認為此反映了一個真正和深層次的問題,即這六成選民關心的並非買樓等設身問題,反而是偏向價值訴求,歸根究底都是怕自身自由被剝奪。雖然該六成人的想法不一定正確,但他們代表六成民意,不可以忽視。

鍾沛權指2019年區議會選舉投票人數破紀錄,可反映選民害怕自由被剝奪。(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立場並無政治藍圖

對於控方指鍾沛權和林紹桐透過共同協議、謀劃,協助宣傳違法行為、政治理念,鍾自言與林是同事關係,在新聞工作上必然有合作,但不清楚控方所指的「政治平台」具體所指。鍾又稱,《立場》並無一個政治藍圖,但有自身所擁護的價值,即民主自由、公義等。鍾自言:「你覺得我地戇居又好」,但他們作為傳媒對自己有許多自我期許和原則,不會因意識形態、利益等改變。

林有嚴重身體問題長期病假

鍾最後再強調,涉案首12篇文章均由他一人審批,只有他有最終決定權,故他與林紹桐沒有合謀協議發佈該些文章。林有嚴重身體問題,他在2020年長期請病假,又因疫情,名義上獲准在家工作,實際上獲准繼續休息,不需工作,故林在該年有一段非常長的時間,並無參與編輯工作。至於最後2篇文章,由於鍾已辭職,他在文章出版前對文章完全不知情。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控方指《立場新聞》涉煽動的17篇文章。(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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