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出理大|義務急救員稱溫書被困 官指示威者暴徒也義務 裁罪成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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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理大爆發衝突,警方封鎖校園禁止進出,不少示威者嘗試逃出理大被捕。其中一名自稱義務急救員的30歲男子,早前否認兩項暴動罪受審,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陳廣池指,「義務」只是迷惑一些人的說法,理大內的示威者、暴徒、廚師均是「義務」,斥這只是幕後推手刻意製造以引人入局的說法,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押後至3月15日判刑。

被告鍾泯浚(30歲),否認兩項暴動罪,指其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龍理工大學、暢運道和科學館道一帶參與暴動;約於同月 17 至 18 日在理工大學參與暴動。另鍾在開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2019年11月18日有大批示威者被困理大,他們曾用不同方式欲逃離。(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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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辯稱到理大累積急救經驗

法官陳廣池引述辯方說法指,被告自稱是修讀註冊護士的學生,以義務急救員的身份去到理大,目的是累積急救經驗。由於他在18日要上課及之後有功課要交而留在校園,他想離開理大時因路被堵失敗。

官質疑學校暴動仍前往

惟陳官並不接受此自相矛盾的說法,並稱如果被告真的如此重視其學業,就不會在理大發生暴動的情況下前往,又不準備課業功課,及不到醫院接剛完成手術的母親出院等。

法官陳廣池裁決時稱,當時理大內的示威者、暴待、廚師均「義務」,認為「義務」是迷惑人的說法。

示威者暴徒廚師均是義務

陳官又指,「義務」只是迷惑一些人的說法,理大內的示威者、暴徒、廚師均是「義務」,他們均非受薪而為。另義務急救員亦只是為佔據者服務,非為警員等所有人服務。被告僅在初步的急救知識,不能處理重傷者,只能幫他人用鹽水洗眼、洗身等,其中支援的作用較大。

明知警方封鎖校園仍四處流連

陳官最後指,被告明知警方將於晚上10時封鎖校園,理應盡早離開,但他反而四處流連,還有時間用膳及小睡。陳官指,被告無責任但不請自來進入理大,可見他藉此鼓勵、支援暴動,裁定他兩罪罪成。

案件編號:DCCC190/2021、DCCC193/2021、DCCC194/2021、DCCC196/2021、DCCC198/2021、DCCC200/2021、DCCC201/2021、DCCC632/2022(Consoli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