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九歲的我|金像獎最佳電影頒獎在即 一文看清爭議時序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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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十年拍攝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一封導演希望給香港的「情書」,到被指違拍攝道德風波,一夜之間成為爭議漩渦的中心,上映四日便宣告暫停公映。它在無數的爭論中,入圍多項電影獎項,其中在今晚(16日)頒發的香港電影金像獎,入圍最佳電影、最佳導演及最佳剪接三項提名。

《香港01》回顧電影一路以來經歷的風波,一文看清《給十九歲的我》及其爭議。

一、拍攝前因

《給十九歲的我》是由英華女學校前校長李石玉如2011年委約校友兼名導演張婉婷攝制的學校重建校舍紀錄片,拍攝連同製作歷時十年。《給》追蹤該校六位性格及家境各異、千禧年代出生的女生,於校舍暫遷重建期間以至入讀大學的成長經歷。除各女生成長變遷外,更涵蓋2019年反修例示威,另包括受訪女生及校方對2012年反國教示威、2014年雨傘運動的看法。

製作團隊最初邀請30多名中一女生「試鏡」,隨後共有12人參與拍攝,最終六名選角誕生。張婉婷於訪問透露,影片素材共有30萬小時,花了三年時間剪輯逾六個版本,最後輯成現在136分鐘的電影版。

▼2月5日 《給十九歲的我》暫停公映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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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攝經過

紀錄片追蹤2011年入讀英華女學校的女學生成長過程,家長於2012年4月簽署「紀錄片拍攝事宜同意書」並交回校方,內文提及紀錄片版權為校方擁有,簽署者代表同意校方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方展示,「其衍生或產生的產品或任何部份,並作出版、放映、廣播、公開展示或分發之用途,本人絕對允許英華女學校進行上述活動」。

紀錄片拍攝期為2011至2016年、即追蹤的六名女學生由中一至中六過程,原預料她們中二遷至深水埗臨時校舍、中六返回完成重建的半山校舍,惟因工程延期,學校最終在受訪女生畢業後三年、即2019年才完成重建工程,她們亦受邀回新校舍拍攝。

電影經過剪接階段,於2021年完成製作及通過電檢,同年12月舉行校內首映,《給》片於2022年在不同場合放映或慈善觀映,包括台北金馬影展、香港國際電影節以及高先電影院優先場等,部份受訪女生曾出席放映典禮。多次放映亦引起公眾關注,普遍受到觀眾好評。

電影於2023年2月2日公映。

▼2月6日 英華女學校《給十九歲的我》風波後首個上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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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捲入風波

在《給》片上映的第四天、即2月5日,《明報周刊》刊登兩名主角的自白,包括阿聆親筆撰寫的「萬字文」。據阿聆全文透露,自己由始至終都不同意給電影公開放映,亦提到於校內首映(2021年12月)半年至數月前才首次知悉,校方及導演有意公映該片,期間她曾多次向校方及導演反映希望知悉剪輯內容被拒。

阿聆稱,自觀看校內首映後情緒不穩,更需即時向心理醫生求助,她亦曾向校方表達不願意讓電影公映。她又說,校方在交涉期間有向拍攝對象草擬新一份「同意書(consent form)」,簽署即代表授權校方對外包場放映及參與電影節,惟她至今都無簽署該份同意書。她亦質疑該份同意書被校方、導演及監製以一份由2012年其父母簽署的同意拍攝通告推翻。

李慧詩在IG發文炮轟導演張婉婷。(網上截圖)

另一名主角阿佘亦有講述拍攝過程,提到影片中偷拍、甚至「zoom-in(放大)」拍攝她,令其覺得不太好,亦指影片中提到她們中三、中四拒絕拍攝是因踏入「反叛期」,認為是拍攝團隊的一種指責等。

二人的自白刊登後,同日下午「牛下女車神」李慧詩亦在社交平台發文,不滿其於2016年1月亞洲場地單車錦標賽受訪片段在她不知情下成為電影一部份,更稱「我不會看亦不鼓勵你看。」

導演張婉婷當日宣布翌日、即2月6日起暫停公映,該片至今累積1,029萬元票房。

張婉婷導演與五位《給十九歲的我》紀錄的女學生,一同回到母校英華女校出席「《給十九歲的我》感恩大會」。(資料圖片/陳順禎攝)

四、電影提名

《給》片雖捲入爭議,但影片仍獲電影業界肯定,先後奪得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及香港電影導演會年度大獎的最佳電影殊榮,並在風波爆發之後,仍獲香港電影金像獎三項提名,包括最佳電影、最佳導演及最佳接剪。

英華女學校隨即發聲明退出最佳電影遴選;聯合導演郭偉倫則稱會角逐餘下兩項提名。金像獎則指無退選機制,《給》片至今仍在最供電影候選名單之中。

英華女學校3月7日發聲明,稱金像獎要求校方提供《給》片讓主辦方在第二輪遴選中向評審放映,惟校方與持份者溝通後未達共識,拒提供影片,並重申校方不會以版權持有人身份參與任何形式的獎項遴選、接受或領取獎項。意味着金像獎頒獎時或面臨無提名片段播,甚至《給》片奔最佳電影獎時,可能無人領獎的局面。

五、各方回應

《給》片風波引起廣泛迴響,多方發聲明或透過傳媒回應。

《給十九歲的我》於「第41屆香港電影金像獎」爭議下獲三項提名,包括張婉婷提名最佳導演。(陳順禎 攝)

導演張婉婷:

兩名女生自白刊登當日,即宣布起翌日起暫停公映,以釐清事件,並稱與受訪女生有作溝通解釋,阿聆亦有應允參加電節等,強調「人緊要過套戲」。她於停映日接受電台訪問時亦親自向阿聆道歉,稱:「阿聆你開心返啲啦,我哋𠵱家唔做㗎喇。」張婉婷未親自到場領取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最佳電影。

英華女學校:

風波爆出當日發聲明,稱公映帶來負面影響,已達成共識暫停公映,商討合適處理方法。該校在2月9日《給》片入圍金像獎最佳電影當日,再發聲明稱會退出遴選。校方3月7日另發聲明,指未能向金像獎早前要求校方提供《給》片作第二輪遴選向評審放映,並重申會退出最佳電影遴選。

(《給十九歲的我》電影海報)

提出拍攝的前校長李石玉如:

當日發信予校友致歉,面對挑戰及爭議感責無旁貸,冀各方溝通渡過難關。她回應時件時指近兩日才聽到有關拍攝手法或不尊重的投訴,會馬上着手處理,強調校方曾就紀錄片公映詢問過校董會看法及法律意見,亦聯絡過專業輔導人士等。

金像獎:

金像獎則多次強調大會並無退選機制,金像獎協會主席爾冬陞日前回應事件,指董事局一致認為不能抹殺其他人努力,假如《給》片獲獎會照頒獎,但不會播放電影片段。

教育局:

局長蔡若蓮回應提問時,稱未看過該紀錄片,並知悉學校已就電影情況成立危機小組安排支援受影響師生。她稱局方一直透過不同渠道,例如《學校行政手冊》提醒學校在處理學生個人資料時,須確保蒐集資料之目的和方式、資料的使用、查閱及披露等均符合《私隱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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