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官質疑公民黨立場是否有變 鄭達鴻:有改變但非人人見到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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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被告鄭達鴻今午(20日)繼續作供時,被法官問及國安法實施後,公民黨立場有否有明顯改變,鄭回應是有改變的,但非人人察覺得到,因黨內不想令人覺得他們又很大改變,怕引來「反效果」。

此外,鄭亦開始接受其他辯方律師盤問,並透露同是來自公民黨的被告李予信,曾退出港島區的參選團隊,至2020年6月才出選超級區議會,鄭推斷李是被楊岳橋、譚文豪及余若薇等資深成員徵召出戰。

被告鄭達鴻回應法官提問時稱,公民黨在國安法後是有改變的,但未必人人看到。(資料圖片)

FB帖文仍提否決包括預算案等議案

法官下午開庭時問到,鄭早前稱國安法實施後,公民黨曾刪改原本的初選投票教學短片,並刪去「所有(議案)」一詞。惟法官指,觀乎國安法生效前,公民黨宣布加入聯署《墨落無悔》聲明的Facebook帖文中,同樣沒有提及要否決「所有議案」,只稱:「否決包括財政預算案在內的政府議案、法案及撥款」,質疑公民黨立場有否明顯改變。

黨不想令人覺得改變很大

鄭認為有改變,但未必人人見到。他同意公眾或會以為公民黨立場在國安法實施前後都無改變。法官陳仲衡遂問,公民黨是否希望公眾得知其立場有變,鄭回答:「佢哋係想畀公眾知道有改變,但係同時佢唔想個改變係好大,令到有任何backfire(反效果)機會。」

公民黨初期參選名單未包括超區

鄭亦開始接受其他辯方律師盤問,代表被告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指出,公民黨2020年5月底舉行的特別會員大會上,通過初選名單只包括4個地區直選,及法律界和飲食界兩個功能組別,並無包括超級區議會,而李當時亦不在初選名單上。及至同年6月13日的選舉會議,出席者依然不包括出選超區的代表。鄭同意說法。

鄭達鴻推斷被告李予信(圖)後期才被資深黨員徵召參選。(資料圖片)

李予信曾在港島區名單的第二位

關續問,鄭的黨友黃文萱一度有意在超級區議會出選,因與選舉經理有嚴重糾紛而退選。鄭稱不清楚黃退出原因。至於李亦有在公民黨3月的記者會上出現,鄭認為因李是公民黨成員,但不清楚他出席記者會的原因。

鄭續稱,李一度被列入港島區的名單,並排在名單的第二位,惟5月底後李退出了團隊,他已不記得實際原因。關大律師質疑如果李是鄭的替補,鄭理應知道李退出的原因,鄭否認李是他的替補。

推斷李予信被資深黨員徵召參選

法官李運騰問到,那李予信為何會在6月下旬突然代表公民黨參選超區。鄭推斷李予信在公民黨報名參選初選前,獲余若薇、楊岳橋、譚文豪等資深黨員「徵召」參選,實際日期應該在公民黨6月19日公開參選的活動之前。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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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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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