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醫生學者擅用45萬病人資料研究 五論文缺倫理審批被撤回
《香港01》發現,有學者涉在未經申請下,使用全港病人資料完成研究。過去兩年,至少有五篇中大或港大醫學院學者的論文,因研究範圍與申報範圍不相符,甚至無向倫理委員會申請,獲取病人數據做研究,而被國際期刊出版社撤稿。
五篇被撤稿論文,獲得超過45萬名病人的資料,最早可追溯至病人在1997年的求診記錄。受撤稿影響學者有28人,當中包括多名醫學界權威,有新界東醫院聯網臨床研究倫理聯席委員會主席司徒卓俊、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主席李錦滔等。
醫管局確認三篇論文調查後發現研究範圍與申報的不符。中大指涉及司徒卓俊的論文發表時,司徒卓俊並非倫理聯席委員會主席;港大稱,有關研究人員已受到處分。
論文跨度十年 研究範圍不符申報
所有學術研究,如需要醫管局的病人資料,研究員必須就研究目的、研究範圍、所需數據類別及來源,向醫管局中央研究倫理委員會提交研究倫理申請。在申請獲批後,需按照已獲核准的研究方案及研究範圍研究,不得偏離或超出已獲批的內容使用有關數據。
《香港01》發現,過去兩年,至少有五篇中大或港大醫學院學者的論文,因研究範圍與申報範圍不相符,甚至無向倫理委員會申請獲取病人數據做調查,而被國際期刊出版社撤稿。
涉事的五篇論文分別研究本港心臟病、糖尿病及出院後獲處方鴉片類藥物的狀況,發布時間由2014年至2023年不等,但在過去兩年因不符倫理審查,先後遭國際期刊出版社撤稿。
倫理委員會主席論文 無申請倫理審查
中大醫學院一篇2014年發布、由中大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系主任及教授司徒卓俊、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主席李錦滔等八人合作撰寫的論文,獲全港1.5萬名第二型糖尿病患者的資料做研究,但因為無申請過倫理審查,相隔11年,在2025年2月因倫理原因被下架。
中大醫學院:事發時司徒卓俊不屬倫理委員會主席
中大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系主任及教授司徒卓俊、現為新界東醫院聯網臨床研究倫理聯席委員會主席,參與的論文無申請過倫理審查。
中大醫學院稱,涉事研究有八位學者參與,司徒卓俊的角色是協助數據分析,論文在2014年發表,在參與研究及文章發表時,他並非時任香港中文大學新界東醫院聯網臨床研究倫理聯席委員會主席。中大醫學院又稱,對於撤稿的決定,司徒卓俊表示理解並接受。
用全港資料 只申請一聯網數據
另外三篇涉及心臟科研究,團隊主要是曾任中大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助理教授謝家偉、中大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黃永德及一名中大醫科生。論文分別在2020年至2021年發表,研究團隊只申請使用新界東聯網醫院的病人資料作研究,最終在未獲授權下使用全港病人的資料研究,最終在2024年11月被同時下架。
根據論文,謝家偉以天津醫科大學、廈門大學、英國舒梨大學、肯特和梅德韋醫學院的身份署名。
學者指「慣常做法」
謝家偉接受《香港01》訪問稱,當時是「帶中大的學生做研究」,又指向一個聯網申請准許,再獲得全港病人數據完成研究是當年的「慣常做法」:「你拿自己那一區,跟着就會拿其他區的數據,這一向是慣常做法。」
謝家偉稱,他們做的研究屬「回顧性研究」,不會聯絡病人,亦不會披露病人資料:「如果一區已經可以回顧性去拿數據,一個(倫理委員會)已經批准,為什麼我還要用資源去拿多六次、去找人看多六次呢?」
中大對於這三篇論文被撤稿,稱「無回覆」。
港大論文涉用43萬人資料
至於在港大醫學院,被撤稿的是2023年涉及鴉片類藥物的研究。報告分析了在2000至2020年間逾43萬名在醫管局接受手術的病人資料,但所使用的病人資料,超出了獲批範圍,論文因「包括了作者未獲授權發表的數據」被撤稿。
港大醫學院:行政疏忽、已處分
港大醫學院回覆稱,該論文被撤回是因行政程序方面的疏忽,稱涉事臨床數據的原本批准範圍僅限於另一項研究,而未涵蓋涉事論文所對應的研究題目。有關研究人員已受到處分,並主動撤回相關研究論文。至於涉事論文使用的所有臨床數據,均已去識別化(de-identified)處理,當中並不包含任何病人的個人辨識資料,因此不會構成病人私隱資料外洩的風險。
港大醫學院一向高度重視科學研究的嚴謹性與合規性,未來將加強對數據使用權限的審查與管理,確保所有研究均嚴格遵循相關行政及倫理審批程序,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學者揭50論文從無申請倫理審批
有港大、中大、牛津大學等學者,於2023年在學術期刊《心血管創新與應用》(Cardiovascular Innovations and Applications),發表題為「《香港恆常臨床研究數據收集:發展趨勢與本地既定做法之系統性綜述》(Population-Based Clinical Studies Using Routinely Collected Data in Hong Kong, China: A Systematic Review of Trends and Established Local Practices)」的文獻回顧。
該文獻翻查在1989年至2023年發布的454篇本港醫學界的學術論文,發現有327篇論文寫明只經一聯網的倫理審查委員會批准,卻獲全港病人資料做研究;更有50篇論文是從來無向醫管局申請倫理審批,就直接做研究。
醫管局2021年收投訴
三篇在2024年11月撤回、涉及中大心臟科的研究,醫管局回覆稱2021年底,醫院管理局研究倫理委員會(REC)收到投訴,調查後發現研究範圍與申報的不符,於是通知相關的學術期刊撤回論文。但被問到另外兩篇論文撤回時醫管局如何發現、是否有論文無經過倫理審查時,醫管局則稱「不評論個別研究論文被作者或學術期刊撤回的情況」。
醫管局稱,一直持續檢視研究倫理及數據管治相關機制,並十分重視保障研究參與者的個人資料,確保臨床研究及數據使用符合既定的倫理、法例及政策要求。若發現研究未有遵從已獲批的研究方案或相關規定,醫管局必定會嚴肅跟進,包括要求糾正、暫停或終止相關研究,並在有需要時採取進一步的行政或紀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