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大媽暴走團殺入將軍澳!深夜公園大聲播歌佳操 街坊斥擾民
內地「暴走團」殺入將軍澳?本港社交平台Threads瘋傳影片,指有一群大媽於深夜時份在將軍澳唐明公園大聲播歌及列隊做團體操,目擊街坊直斥自私,「不能接受你們這樣行為,實在破壞生活寧靜擾民」。
影片震驚網民,紛紛批評「暴走團」離譜,「公園不是播歌,係聽大自然聲音!」、「這些噪音根本就是剝削別人在公園享受寧靜的自由」、「請政府禁止這類暴走團可以嗎?」、「香港真係愈嚟愈low」。
「暴走團」是什麼?
「暴走團」是源自內地的集體健身活動,組成者多為中老年人組。「暴走團」會有1個持旗領隊,後面跟着穿統一服裝的人,伴隨擴音器播放的強烈節奏音樂,在馬路、公園或公共空間步伐整齊一起前進。由於規模龐大,噪音擾民及時常無視交通規則,引發內地社會爭議,形容是繼廣場舞後最令人困擾的健身方式。
「暴走團」殺入將軍澳 街坊目擊斥:破壞生活寧靜
有街坊於4月25日在Threads發布影片,指將軍澳唐明公園有一大群大媽在大聲播歌做「佳操(佳木斯有氧健身操)」,怒斥「不能接受你們這樣行為!實在破壞生活寧靜擾民……這樣行為真的犯眾憎!你們這樣做法是自私行為」。
影片長11秒,見到當時為深夜時份,將軍澳唐明公園有數十名大媽聚集。她們裝束統一,以擴音器大聲播放普通話歌曲,並在戴上紅色手襪的大媽帶領下,步伐整齊搖擺步操。
網民批「暴走團」離譜:香港真係愈嚟愈low
網民看過影片紛紛批評「暴走團」離譜,「真係好核突」、「香港真係愈嚟愈low」、「公園不是播歌,係聽大自然聲音!」、「公園係接觸大自然嘅地方,我要安靜」、「根本就是剝削別人在公園享受寧靜的自由」、「我在內地,尊重每個人的施展自由,但見到這個真的無法理解無法忍受,看到都無名火起」、「非常討厭這種行為」、「請政府禁止這類暴走團可以嗎?」。
也有網民認為無問題,「個公園咁大,播下歌做下運動有乜問題?」,隨即有大批網民反駁,「開行個喇叭,播歌跳舞叫無問題?」、「當大家覺得擾民,你覺得係運動。你份人好有問題」、「大佬,我去公園係聽鳥聲風聲唔係大媽聲,佢可以跳但唔可以開住個音響咁囉,佢播大媽歌,其他人播Kpop, 咁咪好嘈」。
網民教4招應對「暴走團」
另有網民教應對「暴走團」滋擾方法,「1.立即報警處理。2.向場地管理方投訴。3. 避免正面衝突,由於『暴走團』通常人數眾多且具集體性,為保障自身安全,不建議個人與其發生激烈言語或肢體衝突。4.收集證據,在報警或投訴前,可遠距離拍攝影片或照片,記錄其播放噪音的地點、時間及對行人造成的阻礙,以便警方執法時有據可依」。
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可罰款1萬元
公園噪音主要受香港法例第400章《噪音管制條例》規管,根據第4條,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或促使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根據第5條,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因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根源,即屬犯罪,可罰款1萬元。
另外,根據《遊樂場地規例》第25條,任何人除非已獲康文署署長書面准許,在遊樂場地進行某項音樂活動,否則不得在該處進行該項活動而令任何其他人煩擾,違者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