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濟州張美蘭案 警官謊報失蹤人士安全銷案曝警界黑幕?|去片

撰文:王海 劉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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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最近發生一宗轟動全國的案件,濟州一名男警涉嫌虛報失蹤人士安全,其後擅自銷案。在這案件中,其中一名報稱失蹤女子,張美蘭的遺體近日被當地警方尋獲,繼而揭發事件。濟州警方其後證實,除張美蘭外,尋獲3名報稱失蹤,其後被銷案人士的屍體。事件引起舉國譁然。面對公眾的質疑,濟州警方宣布,將對涉案警官過去一年半處理的298宗失蹤案件進行翻查。事件更「蔓延」到全國層面,韓國警方已宣布將對過去3年,共31萬宗已銷案的失蹤人口案件進行排查。到底張美蘭失蹤案只是冰山一角,還是揭示了韓國警界積存已久的陋習?

張美蘭失蹤案震驚全國 警官擅自銷案引眾怒

張美蘭一案案情撲朔迷離。案件在8月中曝光後,據濟州地方警察廳消息,8月24日上午10時46分,警員在濟州市翰林邑附近聯合搜尋時,在一個棕櫚樹農場尋獲一具已腐爛的女性遺體。警方進行驗屍後確認,遺體屬於已失蹤三個月的張美蘭。

韓國濟州島張美蘭案,家屬早前尋人,在網上發布張美蘭的圖片(社交網站)

濟州警方兩日後通報,推斷張美蘭大可能在5月13日凌晨身亡,法醫初步判斷死因是吊死。警方目前認為涉及謀殺或刑事犯罪可能性較低。

警方稱,37歲的張美蘭5月12日晚離開位於濟州市翰林邑的住所,當時僅攜帶一部手機,之後便與家人失去聯繫。三天後的5月15日,其家人向警方報案。

來自濟州西部警署失蹤案件組的當值警官A接報後,在未確認張美蘭安全的情況下,就聲稱已跟她取得聯絡,並向其家人及男友表示張美蘭不願透露位置,僅花了兩個半小時就自行銷案。

面對張美蘭突然「人間蒸發」,她的家屬心急如焚,在濟州警方未有跟進的情況下,7月19日前往首爾警局再次報案,觸法警方內部調查才揭發事件。

韓國警方承認,並沒有警官A與張美蘭曾通話的紀錄。警官A更被揭發,在銷案後迅速將張美蘭的資料從警方的失蹤人口數據庫中刪除。

2026年8月25日,韓國濟州一名男警涉嫌在至少兩宗失蹤案中,向失蹤者家屬虛報已聯絡上事主再逕自銷案。圖為其中一名失蹤事主,37歲的張美蘭。(網絡圖片)

據韓媒報道,警官A還用類似的手法,擅自為另一名事主,60多歲的B先生的失蹤案件銷案。 B先生於7月2日被報稱失蹤。張美蘭案件曝光後,B先生的家人於8月21日再次向警方報案。 當地警方翌日在濟州市古佐邑發現B先生的遺體。

濟州地方法院8月25日對警官A發出逮捕令。他面臨疏忽職守、偽造官方電子紀錄及以欺騙手段妨礙公務。法官在羈押聆訊中表示,有理由相信疑犯可能潛逃或銷毀證據。

韓國警方同日表示,為追究案中的指揮責任,已對濟州西部警署4人停職,包括前任西部警署署長、現任西部警署署長、刑事科長及失蹤案件組組長。

來到8月27日,濟州警察廳長就有警員擅自為失蹤人口案銷案一事,向張美蘭和B先生的家屬致歉,承諾就案件進行徹底調查,並就濟州發生的失蹤人口案進行全面翻查。

張美蘭案牽連甚廣,不排除濟州島會發現更多類似的案例。而她的案件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除了對過去三年銷案的約31萬宗失蹤人口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國家警察廳還將重點審查那些較易出現擅自銷案情況的案件,並重新核查失蹤人員的安全以及案件是否處理得當。如果審查發現疑似處理不當或不足的案件,國家警察廳將立即重新展開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報告給地區警局。

2026年7月19日,韓國總統李在明在釜山發表演講。(Reuters)

韓國警方的回應「動作那麼大」,是因為張美蘭案讓不少韓國民眾質疑警方的辦案能力。面對群情洶湧,總統李在明8月25日在內閣會議上坦承:「近期警方紀律渙散、在公共安全事務上不負責任已成為嚴重問題。」他同日下令成立特定政府部門,負責推行警務改革。

張美蘭案揭韓國處理失蹤案件結構性漏洞?

兩宗由濟州島警官A處理的失蹤人口案:張美蘭在消失104日後,遺體才被尋回;而另一名事主B先生則在失蹤51日後,遺體才被尋獲。

案件轟動韓國上下,引發公眾對韓國警方搜查成年人失蹤機制的高度關注。

韓國濟州島張美蘭失蹤案引起轟動,警方8月24日在島上發現其遺體(Yonhap via REUTERS)

據《韓國先驅報》報道,韓國警方有追蹤成年人的失蹤報告,但涉及成年人的失蹤案件並不適用針對兒童、殘疾人士和失智症患者的法律框架,涉及後者的案件可以在全國範圍發警報、更可以利用定位追蹤和DNA檢測等方法去處理。

2022至2025年間,韓國每年有超過7萬名成年人被通報失蹤。據國家警察廳數據顯示,大多數案件很快獲得解決,2025年89.4%的失蹤人口案件在一天內銷案,99%的案件在一個月內銷案。

與此同時,韓國2025年發生超過7萬宗成年人失蹤案件,有931宗案件中失蹤者最終被發現死亡。張美蘭案引發韓國社會高度關注,在確認失蹤者安全之前就銷案,可能造成的潛在後果。

據《韓民族日報》報道,就連韓國警方亦有批評的聲音,認為濟州警方對張美蘭處理不當。韓國警方的前線警員有迴避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的傾向,同時亦存在不同警局調查程序不一致,有警員隨意銷案等三大結構性問題。

報道指,由於工作量大、薪酬與責任不成正比,韓國警方的失蹤人口部素來被視為一個令人「避之則吉」的部門。

2026年8月22日,韓國濟州,圖為警方拘捕一名涉嫌瀆職等多宗罪的警察,他在張美蘭失蹤後謊稱已與對方取得聯繫並結案(影片截圖)

以下的數據可能會給大家更清晰的畫面,2025年,韓國警方接獲12.5萬宗失蹤人口報告,比2021年的10.7萬宗增加16.8%。

反觀全國警局負責調查失蹤人口的警員人數卻從2021年年尾的848人下降到今年3月的779人。據國家警察廳的數據,全國261個警局中有114 個(佔 43.7%)甚至沒有一個專門負責調查失蹤人口案件的小組。

首爾一名警官表示:「失踪人口案件的特殊之處在於,找到失踪者並不會為辦案警員立即帶來明顯好處,而無法尋獲失踪者則代表無限的責任。」這名警官表示:「面對執法權有限和人手不足,前線警員似乎對處理失踪人口案件持有抗拒情緒。」

另一個結構性問題是沒有一致的調查方法。每個警署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的程序都各不相同。因此,作為初步調查核心的「風險評估」,會因辦案警官的個人能力而存在明顯差異。

假如警官隨意處理案件,案件隨時都有可能被擱置,就像張美蘭案一樣。首爾某警署的一位科長表示:「接到失蹤人口報案後,首先要確定失蹤者的離家日期,追蹤其行蹤以核實閉路電視影片中最後出現的位置,然後確定是否存在自殺或犯罪嫌疑。」

韓國濟州島張美蘭失蹤案引起轟動,警方8月24日在島上發現其遺體(Yonhap via REUTERS)

這名科長指出:「濟州島案件的問題在於,涉案警官連這些最基本的調查程序都沒有完成。」

第三個結構性問題是,韓國警員現時可以在未獲得上級批准的情況下,就能為失蹤人口案銷案。首爾的一名警官向《中央日報》表示:「失蹤人口案件是唯一容許警員單獨銷案,事後再向上級匯報的案件,這套制度毫無道理。」建國大學一名教授表示:「應該在警員將照片或影片等客觀證明失踪者安全的材料上傳到系統後,案件才能銷案。」

韓國警方醜聞不斷 李在明及執政黨陷困境

張美蘭失蹤案在韓國備受關注,另一個主因是韓國警方7月就已經發生一宗重大醜聞。

23歲的張潤基涉嫌在光州市姦殺一名女高中生,他擔任警官的父親其後被指銷毀案件證據,更涉嫌串通兒子案件的調查組長,後者被指在調查過程中多次作出不當指示,試圖淡化案件嚴重性。

上述兩宗案件除了引發民眾對警方辦案能力的質疑,亦讓不少人憂慮,一旦警方獲得刑事調查的全面管轄權後,制度是否仍有監督和制衡。

7月,執政共同民主黨主導的國會通過了《刑事訴訟法》修訂案,剝奪了檢察官的介入調查權。修訂案規定,從立案到結案及後續調查,警方將全權負責例行刑事案件,檢察官的職責僅限於提出和維持起訴書,不再有權利直接介入警方的調查。如果檢察官認為接收的案件需要進一步調查,則必須請求警方跟進。

該修訂案引發外界猛烈抨擊,有人認為這可能會拖慢案件處理速度,並導致在需要高度專業知識的案件中出現調查輕率的情況。此外,也有人擔心,在缺乏檢察官監督的情況下,警方可能會隨意自行銷案。

近期的爭議再次引發反對黨對取消檢察官介入調查權的強烈反對,重申廢除檢察官介入調查權等破壞司法體系的行為必須立即停止。國民力量黨魁張東赫強調:「民眾對警方的信任正在動搖。一旦檢察部門的監督在10月消失,此類​​掩蓋案件的現像只會愈演愈烈。」

執政共同民主黨則試圖為事件降溫,黨魁金民錫表示,該黨將對警方進行全面改革,重申不會讓張美蘭案引發公眾對刑事司法體系的焦慮和不信任。」

2026年8月15日,韓國首爾,總統李在明在韓國光復81周年紀念儀式上發表演說。(Reuters)

張美蘭案本身是一場悲劇,事件揭發了韓國警界的一些陋習和結構性問題。韓國警方接連鬧出醜聞,對民望不斷下滑的李在明是一場艱難的考驗,他的回應值得我們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