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是豪門遊戲?內地女性主動簽婚前協議:為公平,不是為了贏
2020年,鄭黎向前任男友提出了簽訂婚前協議的想法。她在臨深城市工作,名下已有一套房產,並計劃在婚前購買第二套房,考慮到當時的限購政策,她計劃把第二套房寫在前任名下。
鄭黎希望通過婚前協議,明確第二套婚前房產的實際歸屬問題。同時,她還擔心婚後生育期間無力償還房貸,便與前任協商,在她因生育無法工作的階段,由對方幫忙還貸,並將這一約定寫入婚前協議。前任回應說「這感覺像交易」,兩人因此分手。
今年年初,在廣州生活的李靖瑤,向男友提議簽訂婚前協議前,糾結了好一陣子。她有很多具體的顧慮:怕一開口就傷了感情,怕兩個人之間的信任因此動搖……
李靖瑤的擔憂並非沒有根據。她遇到過一些情侶,在準備財產約定或婚前協議的過程中,因為父母介入過多,或約定內容沒有顧及對方利益和感受,或者雙方觀念不一致,「有些會先入為主地認為,婚前協議就是在防我」,最終導致關係破裂。
今天,婚前協議不再是電視劇裏的豪門遊戲,它逐漸進入普通人的生活當中。2023年,網易數讀關於婚前協議的一項調查顯示,2396名未婚狀態的受訪者,50.1%的人表示「一定會簽」、「很可能會簽」、「打算簽」,其中,學歷、收入越高的人,簽婚前協議的意願也更高。
一名女律師的婚前協議
李靖瑤是一名律師,供職於廣東天商律師事務所。從業六年來,在她經手的離婚案件裏,當事人絕大多數沒有簽署過婚前協議。正因為缺乏事前約定,雙方在財產分割時各執一詞,爭議不斷,「理不清」又滋生出新的怨懟與憤恨,矛盾進一步激化。原本可以體面收場的婚姻關係,最終落得一地雞毛。
考慮到這些問題,李靖瑤最終還是向男友提出了婚前協議的想法,男友爽快地答應了。按法律規定,婚前財產本來就歸各自所有,李靖瑤真正要理清的,是婚前財產產生的收益歸屬,以及婚後雙方對家庭的付出。
從接觸的離婚案中,李靖瑤發現,很多夫妻婚前財產的劃分通常比較清晰,分割財產時很少成為爭議焦點。但有一個問題容易被忽視,一些婚前購置的財產,婚後取得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租金,股票、基金、理財產品的收益,以及股權分紅。很多人對這個概念比較模糊,容易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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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男友協商前,李靖瑤已初步構思好協議的大致內容:婚前財產和未來產生的收益,依然歸各自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兩人開一個共同賬戶,每月雙方各存入一筆錢作為共同生活支出,剩餘收入由個人自行支配。
李靖瑤形容她的處理原則為「一刀切」,設立共同賬戶,可以保證兩個人都對家庭有所付出,也為了避免以後因為錢混在一起而互相指責。她見過一些情侶,感情好的時候,男生願意把工資全交給老婆,可一旦鬧矛盾,男方就可能反過來指責女方:
「我錢都給你了」
「你控制慾太強」……
另外,李靖瑤的「一刀切」,也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查賬。這來自她工作中的觀察,她處理過很多離婚糾紛,當事人對對方有多少銀行賬戶、每個賬戶裏多少錢、流水什麼樣,往往一概不知。結果走到訴訟這一步時,雙方運用大量手段調查對方的賬戶。這種查賬不僅侵犯隱私,還讓矛盾越鬧越大。「雙方一下子調出對方十個賬戶的流水,不一定能挖不出太多有用訊息,卻讓雙方的對立情緒更加嚴重。」
簽訂婚前協議的過程中,男友沒有發表太多意見。李靖瑤覺得,一方面男友確實沒怎麼想過這件事,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她的提議相對公平,兼顧了彼此的利益。「我就一個想法,協議的目的是公平,不是為了贏。我見過有些婚前協議,更像是一個攻守策略,沒有顧及對方的感受和利益。大家坦誠溝通,反而感情會更好。」
為了避免父母介入婚前協議,產生不必要的矛盾,李靖瑤和男友約定,兩人統一口徑後,各自再跟父母溝通,
就想讓父母覺得,這是兩個孩子成熟的決定,而不是雙方家庭在提要求。
為何女性更願意談婚前協議?
李靖瑤平時跟閨蜜聊天,也會聊到婚前協議。她發現,身邊的女生普遍傾向於婚前簽協議,「以前覺得談錢傷感情,現在大家會更主動地詢問財產應該怎麼隔離,自我保護意識明顯增強了。」 網易數讀的調查也印證了她的印象——在對婚前協議的接受度上,女性群體中意願較強的佔4成以上,男性群體中意願較強的佔比不到三成。
身邊的男生,基本上沒有人跟李靖瑤聊過這個話題。在她看來,女性在婚姻中的沉沒成本更高,這是女生更關注婚前協議的主要原因。在大多數婚姻關係中,女性承擔了更多的家庭事務,生育和育兒對職業的影響遠大於男性,社會也期待女性以家庭為主。甚至離婚以後,女性的經濟恢復能力也比男性更弱。
相比之下,婚姻對男性的影響更低,無論是職業上升空間還是其他沉沒成本。男性缺乏那種危機感,也就沒有主動考慮婚前協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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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靖瑤接觸的離婚糾紛中,一對即將分開的夫妻,在財產分割上的分歧,大都集中在婚內財產上。最關鍵的問題,是雙方對家庭付出程度的認識不一樣,有些男性覺得自己對家庭的經濟貢獻更大,女方則會指出自己在家庭事務上付出更多,比如育兒和家務。現實中比較常見的情況是,男方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女方承擔了絕大部分家庭事務。
李靖瑤觀察,在離婚訴訟中,家務補償被提出來的頻率不算太高,男性主動主張的情況更少。一個現實原因是:主張家務補償需要證明自己承擔了較多家庭義務,而日常的家務付出很難留下系統性的證據。相比之下,經濟支出因為有轉賬記錄、收據等憑證,舉證要直接得多。這是不同貢獻形式在證據留存上的天然差異。
也有些人希望把家庭分工、養育分工寫進婚前協議,李靖瑤說,這類約定受法律保護,不過法院通常難以直接強制執行具體的行為,比如「一方必須每天做飯」。但是,這些約定可以作為離婚時主張家務勞動補償的重要依據。另外,在家庭事務中付出較多的一方,也可以在平時多留存記錄。
婚前協議,是用來保護自己不被這段婚姻消耗,而不是為了防對方,這是很多女生的真實想法。
在社交平台上,「一方出軌就淨身出戶」這類忠誠協議條款也被廣為討論。2023年「網易數讀」關於婚前協議的調查中顯示,55.9%的人相當在意忠誠協議條款。
李靖瑤提醒,忠誠協議在法律上更多被視為道德層面的約束,其中「淨身出戶」的約定,往往因限制離婚自由或顯失公平,在實踐中較難獲得支持。李靖瑤建議,可以考慮採取比例式的財產分割約定,比如約定過錯方在共同財產分割中只分得30%。這種方式既保留一定的懲戒性,在法律上也更具確定性,同時兼顧了公平。
不過,李靖瑤也注意到,年輕一代對婚姻的態度更務實了,出軌給受害方,尤其是女性帶來的傷害程度也在削弱。這背後,或許正是女性主體意識在慢慢覺醒。
「很多女性傾向於婚後一定要工作,離婚時也表現得更乾脆」。在工作中,李靖瑤還觀察到,90後、00後對出軌等「忠誠過錯」的反應更理性冷靜,「以前很多人非常在意出軌問題,一旦對方出軌,當事人會提出淨身出戶」,而最近這幾年,更年輕的群體來諮詢時,更關心的是如何分割財產、孩子能不能跟自己,大家更務實了,不會再說「我就是要他淨身出戶,就是要他死」等。
房子、債務、現金流
平時,李靖瑤接到的婚前協議諮詢中,房產問題最受關注。比如長輩婚前付了首期,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那這個房子的產權歸屬和比例,是否需要專門簽一份協議來明確。
在社交平台上,關於婚前房產產權公證的討論也很普遍。不過,這其中一部分公證,與普遍理解的婚前財產協議不同,更接近於愛或誠意的保證。在深圳生活的賀藝,2022年結婚前,就和另一半做了房產產權公證。起因是她發現男方存在原則性的欺騙問題,雙方因此產生了信任危機。男方為了彌補並給她安全感,主動提出將自己婚前的房產份額贈與賀藝。在李靖瑤的印象中,來找她做婚前財產諮詢的人,大多會忽視債務隔離這個問題。
「一些婚姻關係破裂的伴侶,有負債的一方會在法庭上提出,希望把自己的網貸也算作夫妻共同債務,讓另一方一起還。」李靖瑤表示,司法實踐中,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有一定門檻。如果借條上有夫妻雙方共同簽字,大概率認定為共同債務,但如果只有一方簽字,另一方說「我完全不知情」,除非你能證明借出來的錢確實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上,否則難以被直接認定為共同債務。
債務隔離上,想做到「未雨綢繆」並不容易。婚後有些人做生意,難免會涉及各種貸款、借款,作為另一半不一定能了解得那麼清楚。這種情況下,「一刀切」是一種選擇,「你自己去借的錢、你自己簽名的貸款,那就由你自己來負擔,跟另一方無關」。
在李靖瑤接觸的案例中,一部分父母也會在子女結婚前做到「未雨綢繆」,通過公證、保險或信託的方式,保護婚前財產,尤其是現金流部分的婚後收益歸屬。
最近李靖瑤處理的一個離婚案,女方父母用自己的資金,為她購買了多份保險。由於投保人是父母,這些保單的現金價值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這名女性已多年未工作,保險收益也能為她離婚後的生活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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