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完機票僅3分鐘 旅客退票竟扣75%費用!航司:我們不是超市

撰文:深圳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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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反映稱購買機票後發現買錯日期,3分鐘內退票被長安航空扣掉75%費用,距離航班起飛還有7天,1130元機票僅退372元(人民幣,下同)。長安航空稱,機票不能和超市購物比,不能全退。

旅客反映:出票3分鐘退票被扣75% 距離起飛還有7天

圖片顯示距離航班起飛還有7天。(深圳報業)

湖南的王先生反映,他女朋友孟女士在9月21日晚上8時30分許,購買了一張9月28日從哈爾濱飛往長沙的機票,「在出票1分鐘內,我女朋友發現買錯日期,兩三分鐘內趕緊申請退票,申請退款時發現,所有選項都是只能退全部票價的20%或者25%。當時很倉促,又趕緊打電話聯繫長安航空的客服,工作人員說,全額退票退不了,申請攔截取消退款也取消不了。最後1130元的機票,只退款了372元。」

旅客買完機票3分鐘後退票 竟扣75%費用▼▼▼

王先生說,他向12326投訴了長安航空,「後來長安航空客服給我來電,語氣態度也不好,溝通下來,怎麼樣都是不能全額退款,問就說是長安航空公司規定。」

王先生認為很不合理,在網上搜索,有的航空公司有錯購兩小時內全額退票,還有的航司會根據地點或日期有不同的錯購退票政策。「距離起飛還有7天,購票兩分鐘就退款,對航司有什麼影響?結果扣了我700多元,這不是純搶錢嗎?純霸王條款!就算他們航司有規定,也不能這麼霸道吧?」

購票截圖顯示,孟女士機票票面為9月28日16:35哈爾濱出發,20:25到達長沙,經濟艙(A)。購票付款時間為9月21日晚8時33分,票價1130元;提交退票時間為8時36分,9月22日上午7時53分航司退款審核通過,7時56分退款完成372元。

長安航空:不能與購物退換貨相比 無法減免費用

在王先生提供的與長安航空溝通的錄音中,長安航空服務質量督查作最終回覆稱,其客票不予減免,因為不符合公司全退規定,屬於個人原因錯過,沒有辦法減免。「我們航司航班正常的情況下,旅客退票都屬於自願退票,不予受理減免訴求。航司沒有錯購的政策。」該督查人員說,長安航空公司的客票購票規則寫明,旅客一旦支付,如果因為個人原因無法出行,需要扣費。

涉事航司。(長安航空官網)

錄音中,王先生認為不合理,日常超市購物、網購等,發現買錯了都在一定時限內可退。該督查人員說,

您不需要把超市以及買錯東西的這種案例給我,這邊還有其他旅客的電話要服務,航司以最終的答覆給您告知,客票無法減免。

說完掛斷電話。

記者核實:經濟艙「特價」機票 退票最少扣費65%

記者在長安航空官網上查詢到,經濟艙(A)對應為特價機票,只要退票最少扣65%,要離起飛336小時以上;距離起飛前4小時內退票扣100%;距離起飛336~72小時之間退票,扣費75%。

9月24日下午,記者聯繫到長安航空,工作人員說,王先生反映的問題已記錄,會由專人3個工作日內回覆。該航司沒有錯購2小時內免費退票的政策,按照孟女士機票,最划算的扣費就是336小時以上退票,最少扣65%,

不同折扣和航班時間,扣費比例都不同。

專業人士:建議設立「購票冷靜期」

9月24日,記者聯繫到西安市網絡智庫與產業發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孫為立。他說,當前部分航空公司在退改簽規則執行中存在「剛性有餘、彈性不足」的現象。實際上,國內已有部分航空公司實施了「錯購兩小時內免費退票」的人性化政策,在保障運營秩序的同時兼顧了旅客的合理訴求。

針對這一問題,孫為立建議,優化退改規則,設立「購票冷靜期」。建議航空公司參考行業良好實踐,對出票後極短時間內,如5-10分鐘內,且距起飛時間較長的錯購退票,酌情減免手續費,「旅客非主觀惡意的即時錯購,若未對航司造成實際運力損失,機械套用高額扣費條款,既不符合《民法典》關於公平原則和違約金應與實際損失相當的精神,也易引發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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