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曾國衞拒評法例駕凌性 政府將就23條立法進行工作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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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上月底通過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稱,「港區國安法」具有不可挑戰的地位和權威,任何香港本地法律均不得與該法相牴觸。公民黨陳淑莊在立法會追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鄧中華的說法是否意味「港區國安法」在港具有凌駕性。曾國衞指現時未有具體條文,難以作出評論,又指「港區國安法」沒有免於香港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政府將盡快就23條立法進行相關工作。
曾國衞強調香港的獨立司法權、終審權不會受到影響,重申特區對國防及外交等國家層面行為並無司法管轄權。

曾國衞強調香港的獨立司法權、終審權不會受到影響,重申特區對國防及外交等國家層面行為並無司法管轄權。(余俊亮攝)

曾國衞指出,《基本法》附件3的全國性法律,不論以公布或本地本法方式在港實施,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人大在立法時也要守法,包括中華人民共和的《立法法》。被問到「港區國安法」是否凌駕本港法律,曾國衞指,由於有關法律條文仍在人大的草擬階段,他沒有進一步資料,難以作出回答,現時亦無辦法看到法例是否有駕凌性。

楊岳橋引述1999年2月10日的立法會口頭質詢紀錄,當時的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在回應李柱銘的提問時表明,「如有任何擬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對香港有實質影響,我們會把有關事宜提交立法會有關事務委員會討論。」(余俊亮攝)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引述1999年2月10日的立法會口頭質詢紀錄,當時的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在回應李柱銘的提問時表明,「如有任何擬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對香港有實質影響,我們會把有關事宜提交立法會有關事務委員會討論。」他問到政府會否向立法會就「港區國安法」作出諮詢。

曾國衞指,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18條。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及政府的意見,政府會按實際情況和課題聽取各方意見,並向中央作適當反映,沒有其他補充。曾國衞強調香港的獨立司法權、終審權不會受到影響,重申特區對國防及外交等國家層面行為並無司法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