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水・拆局|採購制度漏洞疊加危機處理失當 揭政府三大沉痾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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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飲用水風波爆發6日,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今日(21日)首度開腔回應,承認物流署未能及時覺察潛在的造假成分,而主體責任由物流署承擔是責無旁貸,惟未有回應他本人應如何負責。事件發生至今仍有不少疑團,單一事件揭制度漏洞,更延伸至政府招標程序究竟有否做好盡職審查?中央投標委員會有否把好關?為何出事後解答如同「唧牙膏」?

8月21日,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首次會議後,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見記者。(夏家朗攝)

物流署採購是否做好盡責審查?

本次飲用水風波首先暴露的問題是政府採購制度存在漏洞。物流署向提供冒牌飲用水的投標者批出金額達5294萬元的合約,外界關注招標過程有沒有盡責審查?

根據物流署網頁,署方的抱負、使命和價值取向是承諾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決策局及部門提供專業、具成本效益及適時的物流支援服務,包括採購和物料供應、運輸和車輛管理以及印刷服務,使他們能為香港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物流署在今次事件中有沒有辜負大眾,市民有目共睹。

事實上,審計署曾對物流署作出調查及提供意見,2010年有一個樽裝飲用水供應商因供應的貨品品質不符合規格 (例如水樣本未能通過水質測試、水瓶漏水,以及曾在供應的飲用水中發現一隻螞蟻) 而遭物流署中止定期合約。2012年發表的審署長報告,其中一章專門關注物流署採購及物料供應服務,當中提及,物流署因應這次水質風波採取「加強保證措施」。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資料圖片)

然而已經有議員質疑,物流署並沒有把這些措施納入恒常機制,否則就不會出現今天的問題。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曾指,政府的採購機制需要與時並進,增加透明度,直言中標準則、政府風險、中標流程等公眾一概不知。

陳嘉信今日在記者會上主動提及,物流署當年提出的3項加強質素保證措施已全面落實及作出很多優化。對於今次事件,他歸咎有人以有偽造成份的文件滿足投標要求,令署方人員未能及時覺察,不過他亦就物流署在程序上的不足致歉。承認事件造成社會疑慮,物流署會承擔主體責任,並就物流署在程序上的不足致歉。

另外涉及審批的問題是,為何「鑫鼎鑫」公司財務上早有可疑之處,但評標時未能察覺?陳嘉信見記者時直言,現行機制下,政府購買貨物時毋須審查投標公司的財務背景,貨到才付款。他又承認,今次事件凸顯現行採購機制未能有足夠能力完全堵塞一些全心詐騙投標者獲取政府合約。

從結果看,物流署的「優化」無法識別在不少人眼中不難提防的詐騙,本身就是個問題。經商的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便指出,其友人曾試過透過代理商取貨,對方聲稱提供的是某個大牌子原廠貨,但其友人一問原廠就發現代理商說謊。田北辰歸納道:「所以代理聲稱啲貨係邊度嚟,其實都要查清楚,唔可以淨係聽佢講就算。今次睇到政府辦公室飲用水供應嘅新聞,估唔到呢啲咁弔詭嘅採購會係政府度出現。」

8月21日,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首次會議後,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見記者。(夏家朗攝)

眾多高官負責的中央投標委員會是否「走過場」?

本次事件衍生的第二個問題是,中央投標委員會有否做好審核和決定?根據政府網頁,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委員會是由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擔任主席,負責審批價值不超逾6,000萬元的投標書。然而,超逾6,000萬元的貨品及一般服務投標書,以及超逾2億元的建造服務投標書,均由財政司司長委任的「中央投標委員會」審批。

物流署今年3月透過公開招標,揀選合適供應商為政府部門供應樽裝飲用水,涵蓋港島和部分離島、九龍及新界和部分大嶼山,涉及的金額總數超過1億元。據了解,整個審批由正是提交中央投標委員會審批。

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成員包括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劉俊傑或其代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羅中,以及職級不低於副首席政府律師的法律顧問。為何眾多官員都沒有「把好關」?難道投標委員會程序是「走過場」?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馮藹怡攝)

唧牙膏式交代 暴露危機意識薄弱

今次事件亦令特區政府處理危機的能力再受詬病。物流署上周六公布終止與鑫鼎鑫合約,翌日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召開緊急會議,但處在風口浪尖的物流署長陳嘉信沒有參與。此後數天,警方與海關先後舉行記者會交代針對鑫鼎鑫負責人所涉詐騙行為的調查行為,但無論是物流署還是財庫局,都沒有主動出來解釋外界提出的種種疑問,陳嘉信直至今天才出來交代。這不禁令人想到皇后山邨瀝青水問題,同樣的是政府的危機管理意識不足,無第一時間交代清楚,反而令事情繼續發酵,最終更要驚動特首李家超親自召開跨部門會議統籌應對。

田北辰質疑,終止鑫鼎鑫其他合約、公布該公司所繳納按金可用作補償政府所蒙受損失等事情都不複雜,為何需要等那麼久才告知公眾?他更指出,以往政府出事,每次檢討都表示要反應快,公佈資料亦切忌「唧牙膏式」交代,如今又應驗:政府最大的危機,並非危機本身,而是如何處理危機。

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獲批5,294萬元合約,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桶裝飲用水,被政府指未能信納可繼續履行合約,早前被即時停用並報警。(廖雁雄攝)

對於連日來無現身,陳嘉信今日解畫,指每日有不少新發展,與署方同事每日都忙於處理事件的跟進工作,包括協助警方調查、回應傳媒的查詢等,並要處理中止合約的善後安排等,又要聯絡其他政府部門終止與該公司及負責人有關的合約。周二他亦與審計署人員會面,介紹現有的採購機制,協助對方審視現有機制。

然而,食水安全問題乃重中之重,盡早交代詳情、釋除公眾疑慮,難道並非屬於官員「日常工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