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25|「部門首長責任制」追責冒牌水?政府消息:無追溯力
新一份《施政報告》今天(17日)披露「部門首長責任制」細節。當部門出現問題,分兩級制調查。輕則由部門首長查找不足並改善,對過失人員作出行政或紀律處理。重則設獨立調查小組負責,即案情可能涉及部門首長,後果包括扣薪、革職等。
被問到「部門首長責任制」有否設追溯期,冒牌水事件中物流署署長陳嘉信會否被追責。政府消息人士指不評論個案,不過無追溯力。坊間關注啟動調查會否公開,消息人士指若是政府內部調查「不會特別講」,視乎事件性質決定調查結果會否公開,否認「自己人查自己人」。
兩級制常設獨立調查小組 調查各級公務員包括首長
「部門首長責任制」分兩級,按嚴重程度劃分。
第一級:一般性質問題的調查工作,由部門首長負責,查找不足並改善,按照公務員管理制度對過失人員作出行政或紀律處理。若涉及嚴重系統性問題或可能牽涉部門首長時,則啟動第二級獨立調查機制。
第二級: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或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或有跡象顯示問題可能涉及部門首長的角色時,調查由專為責任制設立的調查小組負責,查找不足與釐清責任。
該小組是常設隊伍,隨時候召,並獨立於政府系統,確保調查公正獨立。小組可調查任何級別公務員,確保調查全面。由於小組了解政府一般運作,確保調查能有效率地盡快完成。
獨立調查小組可邀外部專家參與
獨立調查小組透過擴大現有「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能處理調查工作,目前委員會由一位主席及兩至八名委員組成,未來可邀請外部專家或跨部門人員參與,確保調查獨立性與效率。
政府將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條例》以附屬法例形式訂立規例。當出現嚴重問題時,需由局長向司長匯報,並獲同意後啟動調查,司長亦可主動指示啟動程序。
機制生效時間未知 修例時間「會盡快」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公務員守則》中本身已列明會有行政問責,希望公務員對手中權力和工作負責,因此「部門首長責任制」是將上述問責清晰化,強調機制公布後各級部門會加強調查意識。機制生效時間未交代,政府消息人士指,第二級調查要透過修例才能實行,修例時間「會盡快」。
「嚴重問題」如何定義?
第二級調查適用於嚴重問題,惟「嚴重問題」如何定義呢?政府消息人士未有正面回應,只是說要根據具體事件性質判斷,不能一概而論。政府消息人士稱,現時有多方面監察,包括市民、媒體等,政府會主動留意並發現問題。如果是嚴重廣泛的問題,可由局長報請司長,或者司長覺得有需要,都可主動提出第二級調查。
否認「自己人查自己人」 獨立調查小組細節待敲定
政府消息人士指設立獨立調查小組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是獨立機構,會獨立地調查個案和涉事人士,不會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至於邀請哪些專家介入、邀請人數等,細節仍需敲定,假設或會就事件涉及領域,邀請相應的專業技術代表。由於現時委員會的職能未包括調查,將來會通過修例賦予委員會調查的權力。
設追溯期?冒牌水事件追責?
被問到「部門首長責任制」有否設追溯期,例如物流署買冒牌水事件中,署長陳嘉信會否被追責。政府消息人士指不評論個案,但明言無追溯力,又提到政府一向對類似事件有調查和處理。而責任制沒有設KPIs(關鍵續效指標),因為未知有哪些個案,每個個案的複雜性亦不同。
內部調查「不會特別講」 公務員可就結果上訴
坊間關注啟動調查會否公開,政府消息人士指若是政府內部調查「不會特別講」。至於調查結果會否公開,政府消息人士稱視乎事件性質,若牽涉政府工作流程等私隱就不會公開,但會檢視有何方法處理。
被問到經機制處理的涉事公務員可否上訴,政府消息人士稱可以就調查結果上訴,強調內部一直都有上訴機制。如果是涉及紀律的犯錯,就會根據公務員紀律機制處理。